当然,那些情书大部分进了垃圾桶;零食嘛,都被我吃了。
这倒不能怪S君心狠,主要是那些送情书的小姑娘不像我近水楼台的,所以,她们不知道学霸的本质:陈伟霆的外貌,曾志伟的嗓子。
老天爷对S君真是很公平啊。
变声期的S君,一把嗓子真的是让人一听就难忘。
记得当年第一次听到S君说话,我还以为他是感冒了,还特意支援了他一包金嗓子喉片。
为此,S君一个月没跟我说话。
好心当成驴肝肺,小气!
因为S君留给我的印象太惨烈,所以,我一面对S君这种清秀的男生,耳边都会回响起公鸭嗓。
所以早恋什么的,是完全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在周围的同学迷恋F4、SuperJunior的时候,我默默地把肚大腰圆,还秃顶的英语老师当成了好老公模板。
理由:英语老师念英文的声音真的太好听了!
虽然我每次是闭着眼听的。
高三那年,我收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是S君递过来的。
那一刻,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有点儿忐忑,不知所措。
我和S君相爱相杀那么久,革命情感摆在那里,我实在不好意思跟他说“就是你毁了我对所有清秀少年的美好幻想,遏止了我恋爱的小火苗啊!”
当然,我才不承认我没人喜欢是因为我太胖呢,哼!
我第一次收到情书,经验不足,演技不到位,加上证据藏得不够隐秘,很快就被如同福尔摩斯、包青天、柯南君附体的母上大人抓到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抓早恋当然要抓一对,这个大任就交给数学老师、思想品德教育专员的班主任了。
在接受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思想教育,洋洋洒洒写了三万字检讨之后,我坚决贯彻伟大革命先烈刘胡兰的精神:打死不说。
我本以为,我坚决不卖队友的高尚之举会得到S君的高度赞扬,没想到,在我念完检讨之后,S君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那不是我给你的,是我室友托我转交给你的。”
我好尴尬啊。
S君,你就不能贯彻你的高冷风吗?帮人传情书这种事,是你一个学霸该干的事吗?
你不说清楚,很容易让我误会的好不好?
不过,幸好情书不是他写的。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愉快地和他做同桌。
高考结束之后,同学们分道扬镳。S君的室友,也就是托S君来送情书的小胖同学在食堂门口堵住了我。
想起那封让我被班主任教育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情书,我就头皮发麻,更何况,送情书的还是小胖……
“小胖同学,情书的事,让它随风消散吧。我没怪你害我念检讨,真的。”
小胖,看我诚恳的小眼神,我只是默默地记着,一点儿都没怪你呢!
没想到那个死小胖不仅没被我的大度感动,还翻了个白眼:“什么情书?丑女人你不要自恋了,我来只是想问你减肥的方法。”
小胖说我是丑女人?!
虽然我能理解小胖同学被戳穿心事、难为情的心情,但是,我绝对不能原谅他叫我丑女人。
就这样,他还想要我给他减肥的方法?那是数字先生独家提供给我的减肥方法,我才不给他呢!
我随便说了一种我在路边看到的减肥药的名字。
小胖同学“哼”了一声:“原来你是吃减肥药减下来的啊,我还当你有什么好方法呢。”
小胖同学,你那鄙视的眼神是想搞事情啊!
当年,我很不理解小胖同学的行为,总觉得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做贼,没必要偷偷摸摸的。
直到我遇到数字先生,我才明白,喜欢一个人,真的和做贼差不多。
你会忍不住地偷看,忍不住地偷听,忍不住地偷偷关注与他有关的一切;你会为了他的笑容偷偷开心,会为了他的不开心偷偷失落;你会偷偷地盘算着表白,然后又偷偷地把苦思冥想的计划扼杀在摇篮里。
喜欢一个人,真是个体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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