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如果
生是偶然而死是宿命
那么你短短的一生
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误会
……
在你哭泣的时候
世界的耳朵集体丢失了
简单的案情使任何人都可以独立做出判断:警察的失职是这一惨剧的直接原因,而且这种失职又是那么容易避免。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警察再多打一个电话,如果王新在两次经过李桂芳家时停一次车,如果团结村派出所有一个警察肯多走几步路,如果《强制戒毒通知书》能够按规定送达……这些举手投足之劳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免于惨死,但是没有一个警察这么做,没有一个!
那个面对一个母亲的跪地哀求无动于衷的王新,他的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还令人震惊地提出李思怡也许在李桂芳离开家门之前就死了。一位母亲悲愤地呼喊:“老天爷啊,你为什么不用雷劈死他们?!”
然而作为一名研究贫困与反贫困、地区差异、收入分配问题近20年的学者,康晓光认识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即使老天爷真的用雷劈死了他们,其他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转身离去吗?”
谁有责任保障李思怡的权益?这并不是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都有相关明确规定。首先,李思怡的直系亲属负有这种责任,其他亲属、朋友和邻居在道义上有帮助她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和民间组织负有这种责任。就中国而言,这些责任主体包括,民政部门(特别是儿童福利院和负责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机构),官方社区组织(街道、居委会或家委会),相关的官方权益保护组织(设在政府的委员会、妇联和共青团),父母所在单位,还有形形色色的民间慈善组织。
李思怡是如何生活的?谁在关照她?那些应该关照她的人和机构都做了什么?他们对李思怡之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是谁“杀死”了李思怡?
带着这样的问题,康晓光来到成都,他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康晓光的调查让人浑身发冷:在监护人不可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她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救济,也没有得到来自任何团体以及各类公益组织的任何帮助。
姥爷死后,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李桂芳没有工作,长期吸毒,还因为贩毒被判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期。李桂芳没有工作,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其余收入来自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
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人,她只和这些社会渣滓来往。”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当地民政部门以李桂芳吸毒为由拒绝给予她们母女低保待遇;妇联认为,“妇联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的权益,儿童权益保护主要应该由共青团负责”。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李思怡经常被独自锁在家里,经常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隔着铁栏杆向窗外的过往邻居乞讨。法医的尸检报告也证实,李思怡“发育一般,营养较差”。人们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电力公司停止给她家供电。
一个三岁的幼儿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中,今天不死,明天不会死吗?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没有过早地死于饥饿,她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呢?很可能会成为又一个李桂芳,继续吸毒、贩毒、偷盗、*、被排斥、被蔑视、被判刑、直至死去。
如一位网友所说:“小思怡的事件揭示了政府职能在这个问题上的缺位。……无论是开除李桂芳的单位、多次处理李桂芳的公安机关、抓过李桂芳10次以上的派出所,还是将李桂芳判处三年缓刑的法庭,在耗费人力物力对李桂芳进行一次又一次‘处理’的时候,都没有将小思怡得不到应有的照料、急需救助的问题,放入考虑的视野。”
那几天,成都的天总是阴沉沉的,阴冷阴冷。可天气的冷,赶不上人心的冷。在政府机关,在法院,在家委会,在派出所,在李桂芳所住的小区,在宾馆的电梯里,在报亭边,在出租车里,在饭桌上,在各种场合,康晓光向各种各样的人询问同样的问题:你知道李思怡吗?对这件事你有什么感想?你打算为此做点什么?
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有点印象,孩子死得惨,没什么打算。一些人一无所知,但也不愿意多问几句。康晓光说:“我故意提起的话题往往刚一开始就结束了。”
在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一个女警察检查了康晓光的证件和介绍信后,嚷嚷起来:中国科学院的管这事干什么。康晓光也生气了,大声对她说:“你管我是什么单位的干什么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想了解这件事不行吗?”
走出派出所大门时,康晓光回头看了一眼,他看到车库的房檐上刷着醒目的标语--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这样的世界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
你死于一种制度深处的冷
降临到你幼小的生命
荒诞其实更加真实轰隆隆的强大机器声
掩过弱小者无辜者痛苦的呻吟和呼救
你死于机器散发的轻蔑
……
你死于人心深处的冷
血早已冷酷面孔都已麻木
喝狼奶长大的人群
他们不知道那是罪过
灵魂失去痛感的人们
不知道生命的敬畏和怜悯
你死于这样的冷
冷,不仅表现在对他人苦难的麻木,还表现在拒绝为捍卫社会正义付出哪怕是些微的代价。
无论是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还是神通广大的记者和声名显赫的学者,几乎都不愿意为康晓光的调查提供帮助。个别碍于情面给予帮助的朋友,也一再要求他“做好保密工作”。“也许他们的风险标准和你的不一样?”我说。
“也可能。”他停了一下,又说:“我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
一个朋友更是让他火冒三丈,那个朋友说,他不能帮忙,因为“这件事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已经影响到招商引资了”。
“他妈的,他认为最严重的、最神圣的事情是招商引资!”
“大家都觉得事不关己,给一声叹息已经不错了。我们中国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冷漠?我到现在也不明白。”
他腾一下站起来,眼泪夺眶而出,凳子在地上磨出刺耳的声响。他离开我们谈话的桌子,走到窗边背对着我,用手擦眼睛。我的录音机里,是一片长长的空白。
再回来时,他的情绪基本平静下来。
“我觉得,李思怡死于此时此刻,可能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但这背后折射出的,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都波澜不惊,如果我们只是活在一个狼窝里、蛇窝里,吃得膘肥体壮,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社会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更不能说让外部的人来尊重这个社会。”
康晓光说,一段时间以来,冷酷已经支配了我们的社会舆论。
在各种媒体上,“成功者”被捧上了天,获得的一切都可以心安理得地消受,不管他通过什么手段;那些天生不幸的人,那些权力和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那些遭遇各种个人无法控制的外部打击而陷入困境的人,他们的不利处境被认为是咎由自取,或者活该倒霉,而且还要被社会鄙夷、歧视。媒体通力合作,肆无忌惮地宣扬着成者王侯败者寇的“强盗道德”。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公益广告,都是告诉你自己想办法,只要你努力就是海阔天空,社会没有任何责任,其他人没有任何责任。
“这样的舆论环境,不仅剥夺了弱者获得社会救济的道义根据,而且还通过强化他们的自卑和自责,使他们在物质的不幸之外更增加了心理的不幸。”
比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家庭人均收入”是决定城市居民能否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但是,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增加一系列附加条件,把一些符合国家救济标准的人排除在外。诸如“使用手机、打麻将、佩带金银首饰的”、“家中正在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饲养观赏性宠物的”、“出资安排子女择校读书的”、“有吸毒、嫖娼、赌博的”人员都不得享受低保待遇,等等。
康晓光对这种现象愤怒不已:“在这些以帮助穷人为职责的国家公务员的心目中,你必须家徒四壁、必须变卖所有家当包括结婚戒指、必须没有任何过错、必须终日辛劳还无法满足温饱、必须与一切现代文明提供的物质条件绝缘,才能得到他所掌管的、用全体人民的税收支付的、数量低得不能再低的低保金。这是在帮助穷人,还是在折磨、侮辱、迫害穷人?!在他们的心目中,穷人还是不是人,穷人还有没有权利享受现代文明?!”
他说:“一个社会有没有良知、有没有人道主义的精神,有没有对失败者、对弱者的同情,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一般说来,一个社会最初之所以会建立一套维护弱者权利的制度,或是由于弱者的反抗,或是出于强者的同情,或是两者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富人出于自利的算计,为了减少穷人的反抗,会同意拿出一些钱来解决社会的贫困问题。政府为了降低统治成本,提高正当性,也会制订和实施财富再分配计划。
但是,人不仅仅是自私自利的动物,也是有良知、有同情心、有恻隐之心的动物。正是人性中那些“善”的东西,产生了人类的利他主义精神和行为。强者的同情催生了慈善事业,在现代社会,这种同情对扶贫事业的发展仍然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而中国现行的扶贫体制,主要是迫于压力的产物,不是出于同情的产物。
一个美国基金会想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被康晓光拒绝了。他们问为什么,写书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吗?
康晓光回答:“是。但我希望让更多的中国人看到,而不是让更多的美国人、外国人看到。”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觉得这是中国人的耻辱,就像那位网友说的,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我觉得丢不起这个脸。”
“为无声的人发出,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这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你小小的尸身将永远躺在我的心里
我的生命将永无安宁
成人的世界遗弃了你
成人的世界虐杀了你
我将如何祈求你的宽恕?
李家的人都是普通工人,既无权又无钱,也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更不知道如何去争取,属于典型的社会底层。李思怡更是弱者中最弱的人,政府和社会对她的所有承诺都没有兑现,但是她无能为力,甚至连抗议的可能都没有。
2003年,还有一个案件轰动一时,那就是孙志刚案<: news.163.com/special/h/huigu2003_sun.html="">。
在孙志刚案中,孙的大学同学全力支持,提供金钱、寻找律师、联络记者在报纸上披露冤情;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广州的教授出钱出力;北京的教授们连开了好几个会,还不断写文章、发表声明;律师也挺身而出,不但敢接案子,还免费服务。而这一切在李思怡案中根本看不到。为什么?一位网友对此做出了回答---她不是大学生。
李思怡不是大学生,她没有大学同学为她抗争,也没有那么多读过大学的教授、律师、官员为她撑腰,只有一些没有名气的网友为她说话。她的母亲被关在戒毒所里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与警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她的亲人们被拒绝告知任何消息,也不得参与善后处理事宜。据《新闻周刊》报道“一个中国公民死亡,如果系政府全责,最高可获得24.8万元的国家赔偿。但据记者多方查证,孙志刚家属所获的赔偿几倍于此……”而李思怡的亲属仅得到了10万元赔偿。
关于孙志刚的报道,说得最多的是“一个大学生被打死了”,而不是“一个中国人被打死了”。说起这一点,康晓光说:“现在有些学者和媒体嫌贫爱富已经到了不要脸的地步。”
有人认为,李思怡的悲剧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没有普遍性。康晓光不同意这种观点。“李思怡的悲剧不是一个人的悲剧,发生在李思怡身上的事情还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他说,这“其他人”包括父母吸毒的孩子、犯罪人员的孩子、街头的流浪儿、血汗工厂里的童工,也包括所有的穷人和各种各样的弱者。
他们的处境与李思怡的处境大同小异,所不同的仅仅是程度。他们的权益同样可能受到侵害;那些以维护他们的权益为职责的人,同样可能失职乃至渎职;那些为维护他们的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同样可能形同虚设;那些保护他们的法律和政策,同样可能流于形式。
“这些‘可能’不仅仅是‘可能’,事实上,每天都在发生,就发生在你和我的身边,而我们却熟视无睹、充耳不闻、麻木不仁。”
康晓光说,如果说李思怡具有“特殊性”的话,那么就在于李思怡是穷人中最穷的人,弱者中最弱的人。但是,她所蒙受的不公正的待遇,她所面对的不利处境,却是所有弱者共同面对的现实。“为无声的人发出,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这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书中,康晓光写道:“李思怡的死已经使我们肝肠寸断,但比这更可悲的是她并不是第一个,而且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才是李思怡悲剧的全部!”(注:文中所引诗句皆来自网友为纪念李思怡所作。)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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