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我在房间里精心准备着第二天应该使用的物品和装备。虽然在大多数吟游诗人所讲述的英雄传说故事中都有着著名的“主角三大定律”:主角永远不会在战斗中死去,主角永远都是故事中运气最好的人,主角永远都会在面临绝境的时候获得武技或者魔法的突破,但是我却并不觉得这些只能骗骗无知的小孩子的东西有任何实际的意义。我也没有幻想仅仅修炼了几年斗气的我能够在正面的战斗中稳胜一只显然有着相当危险程度的猛兽,为了自己的安全起见,还是应该做好充足的猎杀猛兽的准备。师傅只是说让我用“嗜血”杀死猛兽,可是并没有限定我杀死它的方法。
在房间里翻捡着自己的私人财产。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我这样一个亲王世子,每年生日收到的最多的礼物,自然就是各种各样的适合当时年龄使用的武器、护甲或者其它相关用具吧。
八岁生日时外公遣人送来了一套专门按照我现在的身材,由几位盔甲制作大师使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中型鳞甲,重量不到十公斤,防御力却毫不逊于正规重骑兵装备的全身板甲,而更为珍贵的是,盔甲上面被永久加持了元素系魔法中的加速术和远程攻击防御术。总的说来,这件盔甲的价值至少在一百金币以上,差不多相当于普通三口之家十年的生活花费了。不过这却只是大贵族家庭小孩子生日时的一件礼物,而且通常来说也大概只能起到玩具的作用。看不出来,外公对我这个很少见面的外孙还是相当大方的,等过几年长高些,这件盔甲不合身的时候,就让外公送一件更好的吧。
对于有智慧的人类来说,猎杀猛兽最为有效的工具莫过于陷阱和弩了。制作陷阱,需要深厚的野外生存学知识和长期的狩猎实践经验,而对于年幼的我来说,经验恐怕是最为欠缺的了。既然陷阱难以使用,那么弩无疑就是我明天任务时最为有效的工具了,能够躲在远处毫无危险的对目标造成伤害,实在是一种极棒的作战方式,难怪各大帝国都不约而同地对弩的流通加以严格限制了,如果不是贵族,持有弩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处罚相当严重的罪名了。就把平时练习武技时使用的那把小型弩带上吧,体型小巧,方便携带,虽然杀伤力远不如大型军用弩,但是在箭头上附上一些麻药,倒也是不少贵族狩猎的最佳选择。明天,等那个可怜的畜牲被我射倒之后,再用嗜血捅它一剑,任务也应该能算完成了吧。为了确保万一,我让家里雇佣的佣人将我的一筒箭的箭头整个下午都浸泡在麻药之中,反正麻药实在是一种很容易弄到的东西,价格又不会太贵,最后在我的箭头上的麻药分量简直足以迷倒一头成年猛犸象了。肉食动物体重肯定比不上食草的猛犸象,到时候应该足以让那只畜牲睡上个三四天了吧。
当我在房间里到处翻捡着各种东西,将老妈前几天辛勤收拾的成果破坏无遗时,我得到“嗜血”魔剑的附赠品,那个一身黑衣的小女孩呆呆地站在旁边,表情酷酷地看着我,不知道想表达怎样的一种思想感情。
心地善良的老妈看不惯她在这么寒冷的时候还穿着那么单薄的衣服,就找出一大堆菲丽以前穿过的衣服送给她了。而且老妈还一时爱心泛滥,竟然亲自给她穿衣服,梳妆打扮,这可是我自四岁之后就不曾享有,后来专属于菲丽的福利。好好修饰一番之后的她,倒也不再像早上那样,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逃荒的难民了。不过,她始终板着一张小脸,也不太喜欢说话,老妈和她唠叨了半天,才弄明白她的名字叫做“莉“,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小女孩的名字,甚至于连姓氏都没有。不过,按照惯例,主人是可以赐予没有姓氏的仆人自己家族的姓氏的,那么以后她就应该叫做莉·方了。她没有方家的血脉,自然也不用像正统的方家子孙那样将名字放在姓氏之后,形成一种独特的格调了。对于这个新的姓氏,她也没有太大的反应,甚至于对于周遭的一切,她都没有太大的兴趣。真是一个奇怪的小女孩,难道是童年遭受过太大的打击,或者是跟在师傅身边的这两年被师傅身上那股强悍的气势吓傻了?不过我也懒得对她变成这个样子的原因作太多的追究,我自己的事情还有很多呢,哪有精力去管这样一个小孩子呢。
不过,当我刚刚把东西收拾妥当,准备到餐厅吃上一顿宵夜时,她却低着头站在我面前,告诉我第二天她要和我一起去杀猛兽,我才不得不去了解她那显然不太灵光的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你知道我明天是去干什么吗?”
“嗯。”
“我明天可是要去屠杀食人猛兽啊。你还是要跟着去?”
“嗯。”
“那可是很危险的,你这样的小孩子,在通常状况下,猛兽一顿可是能吃七八个的。”
“嗯。”虽然她这次抬起了头,回答却还是这个字。最气人的,却是她看着我的双眸里,明白无误地表露出“你不也是一个小孩子,为什么要这样骗我”的意思。
“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说‘嗯’?”
“嗯。”她却还是这个字。
对于这样一个倔强程度不下于我的女孩子,我实在是没有太多的办法来拒绝她这一完全疯狂的请求。好吧,如果你真的想找死,我也懒得阻止你。不过,她的任性却是对身为她主人的我的尊严的极大打击,难道就是因为我没有师傅那种随时随地都表露在外的慑人气势,她才一点也不害怕我吗?看来,高强的武技修为,果然时时刻刻都会给人带来方便啊。
而当吃完宵夜,我准备回房睡觉时,她却依然跟在我身后。幸好老妈及时将她拉到早就给她准备好的房间里去,我才没有在因一时好心而收留她的第一天,被她弄到精神崩溃。
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够在快要睡觉的时候随随便便地跑到一个同龄男生的房间里去呢?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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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早,当我穿戴上全副装备,来到等在亲王府门口的马车前时,发现她已经站在了马车旁边,正呆呆地等着我。果然,清晨并不足以阻止她疯狂的行为,如果一个人真的想做某些事情时,自然不会在乎在早上六点起床了。
没有理会府上的车夫看着我和她的暧mei眼神,我直接将“嗜血”魔剑递给她绑到背上,带着她登上了马车。
透过车窗,可以看到马车外,老妈正满脸哀怨的看着我,而老爸则是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满不在乎地对我挥了挥手。师傅则依然对我露出和蔼的微笑,似乎他八岁大的徒弟并不是出去猎杀一只食人猛兽,而不过是出去郊游一番而已。
马车虽然用了这么多年,不过一直都还保养得不错,看来每年支付给车夫的十个金币并没有被他全部花费到酒吧里面的舞女们身上去。
马车到达预定地点时,太阳才刚刚露了头。冬日的清晨,即使有了太阳,也还是那么的阴冷。
那个为我们方家服务了四十多年的车夫显然见多了方家子孙的种种奇怪作为,对于年纪小小的我就要去猎杀猛兽倒也没有感觉有多么奇怪。不过,生命对于六十多岁的他显然还有着足够的吸引力,他也只是把车停在山脚的大路上,目送着我们两个小孩踏上杀野兽的艰辛道路,丝毫没有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意思。
昨天晚上,我早已经想好了今天的行动步骤。虽然我的斗气修为不算深厚,但方家斗气修炼的一个优点,就是能够让修炼者有着远超于旁人的感知能力。可惜这种超强的感知能力只有较小的作用范围,要不然,如果能够在战场上察觉敌人动向,那方家子孙岂不个个都会成为无敌的战争统帅?食人猛兽再怎么厉害也终究只是畜牲,自然不可能有师傅那样掩饰自己生命能量的能力。不过,把师傅和食人猛兽相提并论是否有些不太礼貌呢?
与计划中相同,我仅仅在山里面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察觉到一股颇为强大的生命能量。虽然我的能力还不足以明确定位能量的来源方向,但是看看地上的足迹之类的最为浅显的猎人的常识,我还是知道一点点的。
一只凶悍的猛兽巢穴周围相当大的一块地盘之内,都不会有太大的动物生存。如果这句话没有太大问题的话,那么眼前这个看上去黑糊糊,还不时冒出一些臭气的洞穴应该就是我此行要诛杀的目标的巢穴了。这个处于深山之中的洞穴,平时应该是人迹罕至的,要不然应该早就传出猛兽吃人的消息了,一堆将功勋建立在野生动物尸骨之上的勇者恐怕也会闻讯蜂拥而至吧。
如果不是能够感应到大致的方向,再加上一些书上看来的小技巧,我也很难找到这个注定要成就某些人类武勋的可怜动物的巢穴。只可惜我要屠杀的不是“富有”的龙(当然我也不会愚蠢地认为凭我现在的能力能够屠杀一条龙,更不用说像游吟诗人口中的英雄那样轻松收服这种强大的生物了),每个龙穴中肯定都会有一大堆的珠宝、金币和各种魔法装备,而眼前的这个洞里,仅仅从酸臭且带点馊味的气味上判断,就能知道里面除了粪便,吃剩的碎肉之外,应该不会剩下太多别的值得搜刮的东西。
从生命感应上和我们在巢穴前探头探脑半天也没有受到攻击两方面都可以明显看出,猛兽现在显然都不在巢穴之中,否则应该早就跳出来捍卫自己领土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了吧。
有这样一个大好的机会,就让我给这只天真可爱的小兽一个小小的惊喜,让它看看没有尖牙利齿的人类所拥有的更为强大的东西——智慧。
或者说是卑鄙也可以吧,和莉一起躲在巢穴外的一颗枝叶茂密的树上,颇为无聊的我,不禁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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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还是不习惯把一章分成几份,每天发个一千字骗点击这样一种龌龊的行径。
另:貌似点击马上就要突破一千了(如果三四天也算是马上的话),十分感谢一直支持着我的读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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