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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符卡规则(1 / 1)

经历了这一次战斗,灵梦觉得万物存在必有其理,即使是妖怪也并不是要全部退治的存在~

退治妖怪过程中的战斗也显得有些吃力。

要是有一种更好的解决方式就好了。

就这样,灵梦将多余的无法利用的博丽之力沟通幻想乡本源博丽大结界,构建了名为符卡规则的存在。

符卡规则(スペルカードルール):

幻想乡中人类、妖怪等各种种族之间在斗争时,为了让他们不至于使出高于必要的力量,而制定的一条法则。

对决时,双方使用代表了自己擅长使用的技能的“符卡”准备任意数种,决斗开始前表明自己在决斗中使用的符卡数量,若被对手破解所有的符卡,或是体力耗尽,即算为战败。

就算还有残余的体力战斗,如果已无符卡可以使出的话,是绝对不能不认输的。

战斗方式除了是比较实力之外,还有一些藉著招式的华丽程度进行精神层面上的比试。

招式的的名称会在卡牌上以契约书的形式记示,并且招式的体现要能配合到招式的名称才算合格。

这契约书被称之为“符卡”,虽然使用此卡牌的场合比较多,但有时亦不需要将招式以卡牌的形式使出。

招式会被称为“符卡攻击”(カードアタック)。出招之前必需要先作“符卡宣言”(カード宣言),所以并不会有出其不意的情况发生。宣言时并不需说出招式名称。

虽然这战斗方式被称为“弹幕游戏”(弾幕ごっこ),但其实没有限定要用弹幕攻击,招式当中不一定要用上弹幕。

若果在决斗中败阵的话,败者不能因要报复而将胜方杀死。

妖精和精灵等生物虽然在异变中会使用强大的攻击招式,但平常他们的存在很弱小,而且他们的生命方式与其他不同,即使死了也能够立刻再生,所以规则并没有禁止伤害他们的生命。

不过虽然规则创建了,但是对妖怪有多少约束力呢?灵梦不敢保证,啊啊~还是要加强自己的境界啊~否则对于大妖怪来说只是一纸空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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