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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立寨卧虎山(1 / 2)



小梁贵人被夺去龙儿后,大病一场。身子虚弱,面黄肌瘦。吃的也很少。姐姐来看她,她却神情慌乱。她说:“姐姐,我一闭上眼睛,就有青脸红齿獠牙的鬼出现,张开血盆大口,好怕好怕!”

无奈,大梁贵人请来巫婆念咒驱魔。

巫婆穿了巫衣,衣裙上挂了不少响铃,身子一摇,铃子响成一片。她披头散发,口中念念有词。她一边扭着屁股,一边用手到处洒水,在安宁宫里里外外洒了一遍,口中念到:“天灵灵地灵灵,七十二位降魔神,奉了太上老君令,到处提拿妖魔鬼怪野鬼和孤魂。南山狐,北岑老蛇精,还有大江大河鲤鱼精,尔等还不快现身,速速离开安宁宫。吾奉老君令,协同众神来驱魔,千年鬼怪一扫清。”她念着念着,跑到病人卧室,一边念,一边作着鬼脸,向小梁贵人头上身上洒着水,吓的小梁贵人惊恐尖叫,蒙住了头。

大梁贵人看到也害怕,只得给她银子,打发出宫。

瑶琴这边早有宫女禀报安宁宫除魔一事。瑶琴计上心来。连忙去御书房见章帝,一进门,也不行礼,便拉住章帝说:“不得了,梁贵人请了巫婆咀咒皇上,以报夺龙儿之仇!”

章帝问:“确有此事?”

“不信这就去看。”说着拉了章帝就走,直奔安宁宫来。此时巫婆已走,满地和家具上都是水。章帝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宫女慌忙禀报:“禀皇上,娘娘请巫婆来驱魔。”

窦贵人的宫女说:“皇上,奴才在门上听的梁贵人让巫婆请魔治皇上。”

此时大梁贵人从妹妹房中走出:“小妃给皇上请安,皇上休听宫女搬弄是非。小妃见妹妹神情慌乱,才请来巫婆驱魔。皇上要怪就怪小妃吧,与小妹无关。”大梁贵人两眼挂泪:“皇上,妹妹卧床不起,不吃不喝,小妃担心。”

章帝苦笑一下,摇头说:“乱弹琴,有病不请御医,却请巫婆,中什么用?”

大梁贵人说:“小妃明白了,这就去请御医!”

章帝说:“起来!叫宫人去请御医。”

大梁贵人起来侍立。章帝摇摇头,离开安宁宫。给瑶琴一个没趣,气的跟着走了。

章帝一走,小梁贵人又大叫起来:“谗妃,还我儿子!还我儿子!”又哭又笑,疯疯颠颠。大梁贵人抱着妹妹:“别叫别叫!去请御医。”

此计不成窦瑶琴无计可施,无法除去刘肇生母,便请来哥哥共议毒计。

窦宪说:“一不作,二不休,容我设一个移花接木、栽脏害人之计,那时,皇上一怒,必下令处死梁贵人!

黄云天、钟玉峰所住的那个山村,叫卧虎村,因背后的西山卧虎而得名。那山势北高南低,山上多支峰,形若卧虎。在主峰上,有一个山寨,多年废弃。称古寨。山上房舍尚好。有大厅,有配房,有练兵场。山上松柏茂密,山桃花开放时,如锦如霞如火苗,山头白云片片,山涧流水孱孱,是个风光优美的所在。山上奇峰绝壁甚多,沟壑纵横,地形复杂而险要,是兵家驻兵好地方,易守难攻。

方金凤、黄云天他们七人上山查看了一番,选中了那地方,然后召集邻村一百多名学武徒弟商量,决定上山立寨,壮大势力,成立聚侠寨。前期顾用木石泥匠,和徒弟百人一起,重修山寨,修建工事,打造兵器,三月之后,便运粮上山,成立了卧虎山聚侠寨。重修了山门,环寨高墙,哨楼,机关。所到青年,男多女少,大到三十左右,小到十五、六岁。此时田申、金凤已二十出头,海川也二十一岁,银凤二十、云天十九、玉峰十八、玉江十五。

山门高台上有一杆寨旗飘扬。上写大字:“卧虎山聚侠寨”,大字下面有两行字,是“杀尽贪官,铲除恶霸”。

卧虎山四面绝壁,下有一条羊肠小道。可容一人一马行走,下面是一沟,下沟上坡,翻过一道岑,岑下小道,才与山下大道相连。

此时的金凤、银凤已现女儿身,因在偏僻处,没人知道他们来历,只称是黄钟两家的亲戚。

山寨的人不穿长袍秀衣,都是戒装,头罩黑巾,紧身衣,密排扣,脚蹬快靴,腰束片带,个个精神抖擞。

此时他们正在排练场。

方金凤、方银凤正教新兵刀枪冲杀,海川教田申、云天,玉峰、玉江练轻功。他们四人已能跃起三丈多高的鹞子翻身。黄云天功夫更高,飞身上树。钟玉江也不逊色,飞身上树又跃下,灵活的像猴子一样。钟玉峰也能跃出几丈远。

练了一些时日,方金凤集中大家在聚义大厅开会。田申、海川、银凤、云天、玉峰、玉江也坐在台上。方金凤头罩红巾,身穿戒衣说:“我们练兵已经三个月了。武功大有长进。已能对付结伙的歹徒袭击山寨。今天正式组建聚侠寨队伍,经多方协商推荐,一致决定,本姑娘任寨主。大家就叫我方大姐吧。现在宣布,二寨主田申,参谋战策和主管后勤粮草。三寨主兰海川负责练兵和警戒。下设四个将军。大将军方银凤,领女兵四十二名,二将军黄云天,领兵四十三名,守前寨,三将军钟玉峰,领兵四十名,守左寨,四将军钟玉江,领男女混合兵四十名,守右寨。我们在山下各处设秘密驿站,收集情报,和山上联系,此情报包括官兵来犯,京城消息,恶霸作恶扰民,官府抢粮抢财等。”方金凤说:“我们既是队伍,就是要有严密的纪律。

第一条:对百姓不准杀人,放火,抢物等侵扰,违者,重者死罪,轻者拘禁,棍责。

第二条:不准私通官兵,充当内奸,一经查出,格杀勿论。举报内奸者,立功受奖。

第三条:不准****妇女,欺男霸女。违者按轻重程度实行棍责或开除。

第四条:不准妖言惑众,挑拨离间。违者治罪。

第五条:听从军令,违者斩首。不准阵前逃跑和投降,违者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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