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头,穆宗怕琳琅老头儿反悔,是以在得到张栋庚帖后,立刻为女儿筹办起了婚事。他的小算盘打得好,太师总要进京参加孙子的婚礼吧?他来了,自然就能回到朝堂,重新做自己的左膀右臂,为卫家江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啦。
小老头儿要能如他所愿,那就不是他老师了。老人家明确的表示,娶亲娶亲,娶进门的才是亲。你要是想嫁女儿,就将她洗洗白,乖乖送来玉溪便好,可别指望俺们进京办婚礼。
张俏对小老头儿不客气的说法很是吃惊。俺们家阿翁也太牛逼啦,怎么敢用辣么强硬的态度和皇帝说话。
琳琅老头儿摸摸胡子,笑眯眯的教导孙女儿。‘乖乖啊,阿翁厉害吧。这种事别人都不敢做,就我能做,你造这是为什么吗?’
张俏转了转眼珠,乐呵呵的回答:“因为阿翁是太师,为大景立下不世之功。”
小马屁精!琳琅老头儿拍拍孙女儿的毛脑袋,讲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阿翁一生未婚,没有亲生子女。”皇帝对我放心!
小偏心眼儿张俏道:“皇家人都不是好东西。”
旁观的蒋誉为:你说起皇室来就跟讲三孙子似的,这样真的呆胶布。
琳琅老头儿却是为孙女儿点赞,顺便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一下。老狐狸说啦,自己长年做好人、不求物质名利回报、RP值奇高,这是天下公认的事实。是以皇帝必须对他好,若有不敬,皇帝就是混蛋、白眼儿狼、忘恩负义。张俏与蒋誉为秒懂,张栋也似懂非懂的点头。
小老头儿善于道德辖制,穆宗只要脑门没被驴踢,就不能在明面上对他有任何不敬。说句不好听的,小老头儿骂了皇帝,别人还要为他点赞,叹一声成公好风骨。
在这点上,小老头儿的头号粉丝就很有发言权。这位粉丝说来也是奇人,出身世家,偶像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寒族。粉丝的名字叫洪规,就是与张俏吵架high翻天的那位仁兄。
前文说了,洪规是名动一时的经史大家。他早年也想出将入相,为国效力,每每想到自己与能偶像同立朝堂,洪规就浑身战栗。洪规能刻苦读书做学问多年,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就是为了追随偶像的脚步。可正当他兴冲冲的奔赴考场,准备大展拳脚时,朝堂上却传来了成公致仕的消息。
洪规当时就懵了,开头他以为太师因身体不好而乞骸骨,没想到真实原因是穆宗翅膀硬了想单飞。穆宗当时做的十分难看,太师辞职,他不经三辞三让,就直接答应了。脑残粉洪规出离愤怒,缺席考试不说,家里让他蒙荫出仕他也不干。
穆宗其时在朝堂上自我辩称,他是为了太师的身体着想,才忍痛同意老师致仕。洪规心想,你将顾命大臣fire还特么还有理了,为老师的身体着想?凸(艹皿艹),谁不知道太师昨日还在太白楼与一众同僚饮宴?
洪规从此认定穆宗不堪扶持,不是明君,他的满腹才华绝不为这种人效命。朝堂哦~,再见!洪家是渔阳大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出家的、修道的、入仕的等等等等应有尽有。故洪规不想入仕,只愿做个经史大家,家人也不反对,他家不差钱啊。
当然,熊孩子不听话,不想成亲神马的就不在他们容忍范围内了。要不,洪规怎么能离家出走多年,最后跟着学生混到玉溪来了呢。错有错着,谁能想到十五年后,他能在他乡遇见偶像呢?
自从文王太妃将琳琅老头儿认出后,这个秘密就一传十、十传百、没多久就成了全国皆知的事情。当然,这仅限于上层人士知晓。文王将太师在玉溪的消息告诉穆宗,穆宗这个超级大喇叭按捺不住激动,第二天就在大朝会上诉说了自己对太师的思念之情。他都这么说了,大家再傻也知道琳琅老头儿定是活着啦。况没几天,四皇子及湖阳公主就奔赴玉溪,明眼人前后一联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在玉溪,知道琳琅老头儿身份的人也不少,至少一众官员与世家大族都晓得了。众人蠢蠢欲动,都想递拜帖给小老头儿,拜膜前国家领导人。可没两天,大家就听到了湖阳公主被张府仆役强行请出的传闻。众人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将小心思收了收,皆不去张府自讨没趣儿了。
==:太师连嫡公主的脸都打,他们又算老几啊。
与琳琅老头儿常往来的几个牌友倒没受什么影响。顾老爷子阅历丰富、平生经历风雨无数,得知小老头儿身份,也只‘哦’了一声就没了下文。至于文王,蒲志高还有什么好说的,必须集体串联赢他钱啊。受惊颇深的是何主簿、马县尉,然他们在经历小老头儿三天两头打牌作弊后,也熄了那颗奔腾的心了。不愧是太师,诈和能不能再自然一点?!
照理说,郑府与张府往来频繁,洪规怎么也应该比其他人先晓得小老头儿的身份啊。可是呢,洪规虽是琳琅老头儿的头号粉丝,可架不住他与小老头儿的孙女儿有仇啊。两人每次碰头,不是吵得鸡飞狗跳,就是哼一声后各自别头。洪规根本不想知道张家任何消息好吧。
平日里,他也不出门,只专心在家研究经史,实在过于无聊才会教教翁俊,与郑珏讨论讨论时政,妥妥的宅男一枚。知道郑珏有心与张俏结亲后,洪规连搬出郑府的心都有。翁俊都说啦,他至少要在玉溪待三年。
洪规有点绝望,三年内,张俏若是嫁人郑府,他就得每天面对一个小泼妇,何其讨厌。洪规觉得郑珏脑子坏掉了,为拯救其于水火之间,洪规与郑珏谈了数次,九转十八弯的说张俏坏话,企图打消郑珏的想法。
郑珏只当没听懂,擦擦头上冷汗,他家妹子可要比洪规直接多了,当着男朋友的面,直接把洪规的脸皮往死里踩。洪规一点点小毛病,也要被她无限放大成不可饶恕之罪。不得不说,张俏有时真的非常小心眼儿。
小心眼儿的妹子此刻正在自家庄园发作人呢。
张俏帕金森似的抖着手,指着一旁的洪规,质问自己的庄园管事芦娘:“你疯了吗,为什么要给这个王八……人做妾?”
芦娘惊讶于张俏的反应,刚想出口解释,洪规上前一步说话了:“芦娘又不是你家仆役,她想嫁谁就嫁谁,管你什么事儿啊?”
张俏火道:“芦娘是编户齐民,是良民!妾乃贱流,你不懂啊?还报恩呢,你省省吧。芦娘帮你解了蛇毒,还得为你开枝散叶、归入贱籍,这是报恩吗?这叫恩将仇报!姓洪的,你确定你是经史大家,而不是什么蛇精投胎的白眼狼?”
芦娘见张俏发火,忙站到她身边安抚:“娘子莫生气,您若反对,芦娘不嫁就是了。”
洪规急眼道:“那怎么行?你我都有肌肤之亲啦。”
年前,郑珏与翁俊回京,洪规独自留在玉溪。一日闲来无聊,洪规独自出门踏青。经行草丛间,他不慎被一尖头毒蛇咬了一口。亏得芦娘当时就在附近摘采松茸,见有人倒地不起,立即上前帮忙救治。咬人的毒蛇在玉溪非常常见,经常出入林地的人随身都会带上些专治此类蛇毒的草药,芦娘也是如此。及时为洪规吸出小腿处的蛇毒后,芦娘为他敷上了药草,带入庄园修养到了大安。
洪规是个真道学,芦娘为他吸毒,他就当两人有了肌肤之亲,是以准备对其负责。洪家是世家,洪规无法娶芦娘,纳妾却是无妨的。更何况芦娘二嫁,他……是初哥,他能保证纳了芦娘后不再娶妻,这……也算是报恩了……吧。
张俏却是误会了他所谓的肌肤之亲,以为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天雷勾地火之事。在洪规如此□□裸的说出来后,妹子只当他对芦娘十分之不尊重。于是新仇加旧恨,张俏血气上涌,破口大骂:“你个老禽兽!不要脸,芦娘救你一命,你还污人清白。你太监、你断子绝孙、你不得好死。”
说完转向芦娘,怒道:“去拿一两银子赏他,就当渡夜资。老男人值不了那么多钱,几文钱就够,剩下的当是打发乞丐,行善积德。”
芦娘嘴角一抽,有些讪讪,“小娘子~~”
她本无心再嫁,一来没什么合适的人,二来也是被先头的婚姻给弄怕。可女人一上年纪,对孩子就有种天然的渴求。洪规虽是纳妾,但他也答应自己,以后不再让其他女人进门。芦娘见洪规也是个端方君子,想想也就应了。谁成想他与张俏有龃龉呢?!
见张俏反对之心坚决,芦娘歇了自己的心思,回头断了洪规的念想,“洪郎君走吧,芦娘没那个福分。”
张俏纠正:“是他没福分。”
一番争执后,洪规气咻咻的离去,回到家后久久不能平静。第二天一早,他出现在了张府门口,经通报入府时,张俏还没起床。
晨雾缭绕间,一青布棉袍的小老头儿悠然躺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老头儿面上布满了岁月经行的皱纹,眼睛有些昏花,细看却睿智平和。
小老头儿瞥了他一眼,淡笑道:“你便是寄住在郑家的洪小子吧?我家俏俏昨儿将你问候了十八遍啦。”
洪规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他好像、似乎、大概看到了成公耶。
小老头儿见洪规一副蠢样,含笑又道:“我还上洪府喝过你小子的满月酒呢。怎么,不记得了?”
洪规怔怔,往事涌入心头,回过神时已是泪流满面。
“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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