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想着,我已经转过屏风,见到屏风后放置着一张宽大的方桌,上面摆满了以海鲜为主的各式菜肴。桌子旁边,端坐着两名年逾古稀的老头,其中一个白胡子白发,另一个剃着光头,想来就是被称为“苦情大师”的和尚。
这两个老头的年龄都在八十上下,皮肤褶皱,面色却极好。
光头和尚没穿僧袍,却身着一件与僧袍相似材质的杏黄色立领衬衫,下搭一条土黄色休闲长裤,棕黄色翻毛皮鞋,尤其是腰带,竟然是国际知名的奢侈品,看起来高端大气,比年轻人还要时尚不少。
他的身材也很匀称,气度不凡,目光却冷冰冰的,尤其看我的眼神,仿佛能射出刀来。
另一个白胡子白发的老头眼睛很小,慈眉善目,身穿一套纯白色丝质练功服,看到我之后第一时间招了招手,示意我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
我和林妙妆并排入座,看了看桌上丰盛的美食,昂贵的烈酒,心里愈发感到不安。尤其是联想到短信里的内容,虽然不那么确信,却也难免的加意提防,暗暗提醒自己,无论和尚问什么,能不回答就尽量把话题岔开,扯得越远越好。
林妙妆拧开两瓶茅台,先给两个老头倒上,又给我倒了一碗,然后提起自己的酒杯,倒得满满的说道:“我师父和苦情大师喝酒向来都是用大碗的,一碗半斤,我没那酒量,就用杯陪你。”
说完她拈起一只身子比拳头还大的大闸蟹送到我盘子里,说先吃只螃蟹吧,这儿还有生拌鱼、小黄瓜条、澳龙刺身……
白胡子老头也满脸笑容的劝我,说先吃吧,垫垫底,然后多喝点儿。
我被这阵仗弄得彻底懵了,心说林妙妆到底什么意思?说要请我吃饭,不去饭店酒楼,却把我骗来了这栋别墅,还有两个怪异的老家伙作陪。
而且,酒菜这么奢华,让我这个总是以辣条顺啤酒的穷屌丝如何适应?
我疑惑的看了看林妙妆三人,又看了看碗里的酒,盘子里的螃蟹,心说反正来都来了,还不如表现得豁达一点。且吃且喝着,他们的目的自然会浮出水面,要是他们什么都不说不做,那更好,自己岂不是平白的蹭了一顿美酒海鲜。
而且我没发问还有一部分原因,来源于短信中的提醒,生怕自己的问题只要一抛出去,就会迎来对方的反问。
于是我端起酒碗,敬了两个老头和林妙妆一杯,咂了咂嘴,说这酒还挺冲的,林大美女,两位老爷爷,谢谢你们的款待哈……
光头和尚正喝着酒,听到我的话,猛地被呛了一下,低着头剧烈的咳嗽。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想不出其中的所以然。
白胡子老头笑着摆了摆手,说:“这老家伙就是这样,53度的酒,喝起来还跟不要命似的,不被呛到才怪。”
我强挤出一丝笑容冲他点了点头,又看了看光头和尚的酒碗,心说这一口也没下去多少,怎么会被呛到?
要说酒量这东西,我始终信奉先天占了很大原因,譬如我第一次跟朋友喝酒,就喝了两瓶56度的红星二锅头,除了稍微有些犯困,还真是什么事儿都没有。
眼前的光头和尚,一定属于天生不能喝的那种,才喝了那么一小口,就被呛得直咳嗽,哪里会是白胡子老头所说的见酒不要命。
我不再理会两个老头,朝林妙妆笑了笑,拿起盘子里的螃蟹,从爪子开始吃起。要说我这人平时很少能吃到螃蟹,却始终贪恋这道美味,咔吧咔吧的嗑了两个爪子,就忍不住的称赞,说这螃蟹肉还挺紧实的,看这大小,应该是阳澄湖刚上市的吧?
林妙妆笑着说是啊,不过11月份的才最好吃,你多吃点儿,管够。
我应了一声,继续啃手里的螃蟹。
林妙妆三人也开始动筷子,却吃得心不在焉,还时不时的把头转过来盯着我看。
我心说看就看吧,没人说话更好,只要不提要求问问题,爷们儿随便让你们欣赏个够。
很快一只螃蟹就被我吃了个精光,我又拈起一只纵情吃着。
眼看着第二只螃蟹被我吃得只剩下半个身子,坐在我对面的光头和尚突然吼了一声:“王胡子!”
我他妈正吃得无比投入,被这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就连手中用来挖肉的螃蟹爪,也被吓得掉在了桌上。
除此之外,就连坐在我身边的林妙妆,以及白胡子老头都被吓了一跳。
林妙妆并没表现出什么,白胡子老头却显得有些生气,皱着眉头朝和尚瞪了一眼,又端起桌上的酒碗一口气喝下大半。
我在心里偷偷的骂了几句秃驴,又想“王胡子”这个称呼到底是在叫谁?我姓王,却又不姓王,按照我表叔的说法,我的本家应该是陈姓,再说,我也没胡子呀!
那么,王胡子是坐在和尚旁边的白胡子老头?
也不知道那老头到底做了什么,被和尚突然吼了一句,显得心情不是很好。我见气氛有些凝滞,就端起碗来劝他们喝酒,好在两个老家伙还挺给面子,闷声喝空了面前的酒碗。
要说喝酒,我这人从不服谁,当即仰了仰头,把碗里的酒喝光。然后提起筷子,夹了一片生肉放在嘴里,咀嚼之下,感觉味道说不出的鲜美,就问林妙妆,这是什么肉啊?怎么这么好吃?
林妙妆笑着跟我解释,说是牛身上紧贴里脊的一个部位,叫小黄瓜条,肉质细嫩,口感绝佳,最适合生吃不过。
难怪刚才她劝我动筷子的时候,说过小黄瓜条,我却没在桌子上找到黄瓜,原来是指的这个。
我又夹了一块生拌鱼放在嘴里,品尝之下,仍感觉说不出的好吃,心说还是有钱好啊!这有钱人,真他妈会吃!
然后我才发现,这桌子上的菜品,生熟居然各占一半,而我不知道怎么了,除了螃蟹以外,对其他熟菜提不起任何兴趣。反而是生鱼生肉,令我食指大动,感觉到说不出的鲜美。
林妙妆又为我和两个老头倒满了酒,举杯相敬,我赶忙端起碗,和她的杯轻轻碰了一下。
白胡子老头喝了口酒,笑着说都是自家人,就不要敬来敬去的了,随意,随意。
我心说这老头还挺有意思,第一次见面,话还没说两句,怎么就成自家人了?
不过我这人向来无拘无束惯了,最喜欢自由随意,因此也就不再客套,自顾自的喝起了酒,吃着生伴的鱼肉。
林妙妆三人好像也没什么话,慢慢的吃着,酒却下得很快。
在这种沉闷的氛围下,我不知不觉喝下三斤茅台,还感觉胃部有些发胀,直起腰来打了个满是酒气的嗝。心说酒足饭饱,他们也不吭声,是不是该告辞了?
或许是看出了我的想法,林妙妆笑吟吟的放下筷子,看向对面的两个老头,问道:“是他吗?”
光头和尚点了点头,白胡子老头也跟着点头,说:“就是他。”
我听得直懵,心说什么是不是我?我怎么了?难不成他们真想把我灌醉,从身上窃取某个器官?
问题是,爷们儿到现在还没喝多,不会被强抢吧?
心里想着,我就悄悄把手伸进裤兜,准备随时掏出刀来。
白发老头倒是比我快了一步,直接把手伸进怀里,拽出张破旧的相片,起身推到我面前,笑着说:“你先别误会,看看照片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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