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齐书清越多,就离有有越远,到最后苏时已经记不起是哪一个瞬间让他区分开齐书清和有有了。
也许是齐书清囊中羞涩又好面子不肯说这一点吧?齐书清抠抠搜搜的小模样,要多可笑有多可笑,这不可能是家境富足的有有可能有的样子。
也许是齐书清越是心虚就越是喜欢虚张声势这一点吧?齐书清从来声势大过架势,其实是只弱鸡,他只要一根指头就能把她戳倒,这也不可能是温柔从容的有有会有的反应。
大约是酒喝得多了,苏时感觉自己就像个迟暮的老头子,坐在角落里满脑子翻来覆去想的都是和齐书清相处的一些小事。
齐书清老是做噩梦,半夜被噩梦惊醒了会蜷成一团不断催眠自己,可到了第二天说起噩梦时,就又是一副嬉皮笑脸不以为意的模样。
齐书清脸皮很厚,再尴尬的事被戳破了,都能不要脸地蒙混过去。齐书清胆子很小,黑暗中随意一点声响都能吓得她跳得老高。
齐书清齐书清,苏时满脑子都是那个漠视自己、狠心绝情的齐书清,不由火冒三丈,奋力把手里的酒瓶掼了出去。
“啪”的一声,玻璃和酒水在地上绽开一朵激烈的花。
相邻卡座的人被这声巨响吓了一跳,纷纷伸脖子往这边望。林博轩也吓了一跳,不过毕竟和苏时相处久了,很快就反应过来,笑眯眯地示意周围人没事,揽了苏时的肩膀:“苏苏,你想撒气,有的是地方,这里是喝酒寻开心的地方,何必闹得大家都不开心呢。”
苏时没有说话,径直走出了酒吧。
BE是秦冲开的地下拳击馆,地方不算大,设备倒是选得最好的,几个玩的朋友时常在这里聚会。
眼前的沙袋好像就是绝世的仇人,苏时赤着手一拳一拳砸着也不觉得疼。
喜欢这玩意儿,过程悄无声息,等到能被人察觉的时候,一般都已经陷得深了。苏时大约就是这情况了,他没怎么喜欢过人,也不懂他现在对齐书清是个什么心情。只知道他很不爽齐书清对别人也是一副狗腿的模样。
按他的意愿,齐书清傻逼兮兮的表情就只该给他一个人看。
前面冒出来一个和齐书清有多年交情的钟新宇,对着蠢货齐书清又是摸头又是拉手的,把苏时酸得不行,不为别的,就为他害怕吓跑齐蠢兔,张了那么久的网,自己还没怎么亲近过呢,就被这狗屁的钟新宇捷足先登了。
酸是酸,不过盲目自信的苏时同学根本就没把钟新宇当作有力竞争对手,理由很简单:他要能和齐书清成,那多少年前就成了。当年没成,现在也是成不了的。区区路人,不足为惧!
可后面又冒出来一个伍一宁,苏时的警铃就开始哔哔作响了。
第一,伍一宁和齐书清没有过去,身份定位不明确,随时能转为男朋友;第二,伍一宁和齐书清一个公司的,虽然隔了办公室,可比起他来说,还是近水楼台了,两个一起加加班,赶赶工,感情自然而然就产生了;第三,齐书清对上钟新宇,拘谨得跟什么似的,一看就没戏,可对上伍一宁,齐书清这臭不要脸的混蛋居然还故意凑热脸过去,谄媚得离过去皇帝身边的贴身大总管只有一个拂尘的距离了!
自己辛辛苦苦熬的粥,居然被齐书清拿去讨好情敌,苏时一时冲动,也等不到兔子养熟了,张口就想把兔子给吃了。
结果毫不意外地被逼急了的兔子一脚蹬在脸上,面子掉了个精光,苏时气愤难平撂了狠话:“爷不伺候了。”
说这话的时候自觉潇洒万分,齐书清这怂货肯定会哭着扑上来抱着大腿不让他走。谁料齐书清毫不在意,比他还潇洒地走了,连头也不回。
苏时气得牙痒痒,以为养的是只白兔,结果养的是个白眼狼,全白养了!
苏时一生气,也不想养这蠢兔子了。笑话,小爷啥样的女孩找不着,非要吊死在你这倔驴身上?
可坐在酒吧里了,又满脑子都是蠢货齐书清,她手里那点钱怎么撑到发工资?人又蠢手又笨,炒个菜能烫一胳膊的伤,在家怎么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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