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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们不要懦夫(2 / 2)

而现在,他们又多了几个身份,他们是逃兵,是反贼,是盗匪,是流寇……他们命如蝼蚁,人人皆可得而诛之!他们什么身份都有了,但这些身份里面都缺少一个字――人!他们不是人!因为没有人把他们当人!即使**,都比他们要高级。年老的**,就算嫁给当时的人认为最低等的商人,也不会嫁给一个当兵的。

他们,是粗鲁和低贱的代名词。

现在,李将军说他们是军――人!军人是什么人他们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还是人!

“军人,就代表了勇气,代表了忠诚,代表了铁的纪律!”李云飞没有想到他说的话产生了多大的效果,也不管他们听不听得懂,因为这番话,他不会只说一次,“你们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保护!保护我们的亲人不受敌人的伤害,保护我们的同胞不受外敌的欺负!”

“你们都是上过战场的士兵,但你们并不是勇士!因为――你们怕死!”李云飞顿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道,“军人,是不怕死的人!回答我,你们怕死吗?”

“不怕……”草坪上响起了稀稀落落的声音,好象没有吃饭一样。

李云飞厉声喝道:“你们还是男人吗?夹紧你们跨下的卵蛋,挺起胸来,给我大声点回答!你们怕死吗?”

“呸!”周桂娟暗啐了一口,把头扭到一边,不敢看那一群男人,满脸通红。

“不怕!不怕!不怕……”震天的吼声响起。男人,自有男人的血性!

李云飞环顾左右,等待喊声平息,手指着他们喝道:“不怕死不是用嘴说的!要记住,今天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因为你们已经走投无路!怕死,就去把你的敌人杀掉,而不是逃避!从现在起,你们已经是死人!”

人群忽然鸦雀无声。几百双眼睛盯在李云飞身上,似乎想告诉他:我们没死,我们还活着!

“锵!”金铁交鸣声打破了死一般的沉静。

李云飞右手拔出钢刀,厉声道:“我要你们记住,你们现在已是死人!但上天给了你们一次重生的机会,让你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已经死去的人,没有人能够再杀死你们一次!而你们遇到的敌人,都是你们的仇人,杀死你的敌人,就是为你自己报仇!不管你的敌人是谁,哪怕他是天上的神,也要把他打下地来。用你的牙齿和爪子去撕碎他们!用敌人的血肉来给你们充饥!”

“杀!杀!杀……”所有人都拔出身佩武器,似乎面前就站着他们的敌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激昂的语气在空中回荡,所有人的眼中都闪出一种狂热,腰杆挺得笔直。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肃杀的气氛,使站得凌凌乱乱的队伍,也隐隐透出一股逼人的杀气。

周桂娟双眼迷离地看着这个似乎身有魔力的男人,早已忘却了与兄长分离的悲伤。他只用了几句话就改变了这支队伍,这,还是那群散漫的乌合之众吗?周桂娟久经战阵,不止一次与官军对抗过,她敢相信,要是现在把这些人拉出去,战斗力绝不会比训练精良的官兵差。

谁说精锐部队一定训练精良?军队,其实就是一股气!缺少士气和杀气的军队,只不过是一群披着盔甲的绵羊,拿着刀枪的兔子。一群士气如虹的军人,哪怕手无寸铁,腹中空空,也能无坚不摧,无往不利。

这些放下锄头,又拿起刀枪的农民,和几百年后建立新中国那支战无不胜的农民军,其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但他们久经训练,其素质甚至犹有过之。

他们缺少的,只是身为军人所必须要有的那股士气!

李云飞身上的热血也沸腾了。这是他的部下!是他用以安身立命的强大力量!

没有地盘不要紧,只要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一支绝对服从他的领导的力量,就完全可以在这个乱世生存,争取活下去的机会。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放低声音,缓缓地道:“我能够给你们想要的一切,能够让你们大块吃肉,大碗喝酒,金钱、美女、权势,任由你们去取。但是……”

李云飞喘了一口气,目光狠厉地扫视着面前的人群,忽然间声音变得激昂:“我不需要怕死的军人,我的部下,也不欢迎在战场上逃跑的懦夫……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机会,就是现在,怕死的,承认自己是懦夫的,站出来,我让你离开,绝不为难你们!”

没有人动,所有人都把身子挺得笔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李云飞。似乎只要动一下,就会变得胆怯,就会变成懦夫。

良久,人群中忽然出现了一阵短暂的骚动,一个扛着长枪的汉子挤到了队伍的前面。他转身面向人群,把手中长枪用力往地上一顿,厉声喝道:“我等既然敢于造反,就没想过怕死。从今日起,我杨吉誓死跟随将军,敢于违抗将军号令的,就是和我杨吉过不去。敢于临阵逃脱者,必杀无赦!”

那汉子威风凛凛地站在前列,一双虎目圆睁,似乎想看看有谁敢违令。

“誓死追随将军!”大刀挥舞,长枪如林。杀气,在这个勇猛汉子的刺激下,一瞬间达到了巅峰。

汉子转过身来,怀抱长枪,将枪杆靠在肩上,向李云飞抱拳道:“在下杨吉,见过李将军!”

李云飞眯着眼睛打量那汉子,一张四方脸上满是胡渣,两道浓眉压着虎目,阔口隆鼻,看起来比那祝虎还要威风。心中不由暗喝一声彩:“好一条汉子!”

这时候敢于站出来的,想必是一个勇士。而且众人看他的眼光充满尊重,也知其在义军中应该有些威望,不知周大旺怎么会埋没了这样的人才。是因为他受人排挤,还是不喜欢出风头?

“免礼!壮士名叫杨吉?”李云飞点头表示回礼,问道。

“是!”杨吉道:“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敢弱了先祖的威名!”

“哦?不知你先祖是何人?”李云飞奇道。难道自己一不小心遇到了一个名人之后?

杨吉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昂然道:“某先祖乃大宋时岳元帅麾下,于郾城大破金兵,血战小商河的杨公再兴!”

杨再兴,岳飞部将,绍兴十年七月,金兀术率龙虎大王等1.5万骑直袭郾城。双方激战数十次,金兵不退,杨再兴单骑冲入敌阵,欲生擒金兀术,却被金军围住。再经血战,杀金军数百人,再兴亦受伤数十处,血透战袍。终获全胜。史称“郾城大捷”。

金兀术大怒,又率兵12万欲报此仇,岳飞督军迎战。杨再兴率轻骑300以为前哨,至小商桥,突遇金军大队,杨再兴陷入重围。经浴血奋战,斩敌2000馀人,其中万户一人、千户百人。终因寡众悬殊,杨再兴及其所部300人全部战死。到后来找到杨再兴尸体,焚化后竟得箭镞2升之多。时年36岁。

这是一个让人听后就能让热血沸腾起来的英雄,从小到大,李云飞不知听过多少次,恨不能与此人并肩,杀尽胡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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