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片刻燃尽,三手怪却忽然睁开了眼睛!
紧接着,他坐起身,开口道:“怎么回事?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到这里来了?”
无智小心翼翼地道:“是我……”
三手怪看到他,一下子跳了起来:“是你,我早就该想到是你这个小秃驴!你这家伙,我好心教你法术,又送你木剑法器,难道是让你用在我身上的吗?”他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银铃:“这铃铛多少公子哥哭着喊着向我要我都没给他,偏偏给了你,你就用在这上面啊,早知道的话,我就是送给我家的小黄小花也不给你!”
他说得又急又快,无智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脸上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一样。
而三手怪的注意力却又转移到高歌他们身上,他看着蝶舞,啧啧赞道:“姐姐,你生得可真美!”说着,竟走上前来,想去拉蝶舞的手。
高歌急忙拦住他,怒道:“你想干什么?”
三手怪一怔,一叉腰道:“这么凶干什么,都是女孩子,拉拉手还不行啊!”
这回轮到高歌怔住了:“什么,你是女孩子?”他看着五大三粗的三手怪,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高歌等人异样的目光也让三手怪似乎察觉了什么,急忙低头去看自己的身体,他抬抬手、抬抬脚,忽然惨叫一声,满腔怒火地瞪着无智,咬牙切齿地道:“无智你这个小混蛋,你怎么给人家找一个臭男人的身体!”
无智战战兢兢地道:“实在找不找合适的了,你就将就用吧!”
“看我怎么收拾你!”三手怪扑向无智,可怜的无智只得抱头鼠窜。
而高歌等人的鸡皮疙瘩,早已掉了一地。
***折腾了好一会儿,事情总算弄清楚了。
原来这“借尸移魂”之法,就是把一个活人的魂魄,移到一具没有生命的躯壳里。这种法术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距离限制,哪怕相隔千里万里,只要施法,也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当然,前提是必须有带着被召唤者精气的东西作为媒介,如被召唤者的头发或是随身物品等,那小银铃正是这种东西。
无智招来的,显然是一个女子的魂魄,至于三手怪的尸体,只不过是一个容器而已。
高歌他们总算又长了见识。
***“哎呀,这个身体可真臭,恐怕有半个月没洗澡了!”三手怪终于放过了无智,可还是撅着嘴,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他(或者该用“她”?)白了高歌一眼:“现在你总算相信我是个女孩子了吧?”
高歌尴尬地笑着,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身体里的魂魄是女孩子没错,但他实在没法把一个膀大腰圆、胡子拉碴、说话瓮声瓮气的黑大汉称作女孩子。
而这个这样一条一口一个“人家”、又是叉腰又是撅嘴,完全一副小女生作派的大汉,简直比鬼奴还恐怖。
“哎呀,算了算了,其实我也看这个身体不顺眼。”三手怪大度地挥了挥手,“认识一下,我叫上官铃,你们叫我小铃或铃儿都可以。”
高歌等人也都报了姓名,陆云道:“敢问,咳,这位姑娘,上官谨上官大侠和姑娘怎么称呼?”
“正是家父。”上官铃恭声道。
“哦。”陆云点点头,上官家在江南武林是一个大家族,虽不如南宫世家那样声名显赫,但家传的九九八十一式“繁星剑法”也是独树一帜。这一带的主人上官谨急公好义,在江湖中名声很好。
上官谨共有三子二女,据说以小女最为聪明灵慧,但上官谨并没有让她学武功,而是让她拜了一个云游至此的道士为师,学起了道术。这无疑让很多人不解,但无论是谁问起,上官谨只笑言女儿有学道之缘,便顾左右而言他。那道士据说法力高深,平时居住在上官家一个单独的小院里,除徒弟外谁也不见,就这样一直过了五年,直到三年前,才飘然而去。
这件事情知者虽不甚多,但也不是什么秘密,所以陆云曾有耳闻。
“诸位,”被打了满头包的无智小心翼翼地道,“现在不是说闲话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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