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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131 底线(2 / 2)

在关乎孩子教育的问题上,凯瑟王的确眼中不揉沙子,狠狠治了一回爱洛尼斯,这段时间他压根懒得再理后·宫是非,倒宁愿把精力全部投注在政务,至少这些事,还能让人感觉舒服一些。

这日午后,木法萨来到身边禀报说:“陛下,马格休斯一行回来了。”

这显然是王已经期盼日久的消息,不等话音落已连连招手忙通传。

希腊学者马格休斯,日久不见几乎快要判若两人,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更是被晒黑了两圈,一句话不用说,只看这模样就知道,这一趟远行想必是吃了不少苦头。

凯瑟王看得惊讶,脱口便问:“这是怎么了?该不是沦落成难民?”

马格休斯见面第一时间已开始诉苦:“比难民还惨!陛下,算我拜托你,以后随便派我去哪里都好,只千万别去那种未开化的野蛮人+蛇鼠虫蚁蚊蝇聚居的地方了行吗?老实说,我能活着回来都纯粹是运气,而且……而且到现在每天还都摆脱不了要做噩梦呐!”

凯瑟王掀起好奇心:“什么状况?努比亚有这么可怕?”

马格休斯授命出使,此行的目的地就是远在非洲大陆、尼罗河上游、与埃及南方边境接壤的努比亚。为筹备战事,凯瑟王多年来都在全力以赴收集与埃及相关的各路情报消息。努比亚,作为埃及南境接壤的邻居,历史上也曾经建立过库什王国的辉煌。为争夺金银矿以及尚迪平原的富庶土地,在那个时代,努比亚就已经是与埃及争端超过几百年的宿怨老对手了。

(主要位置在尼罗河上游第一瀑布到第六瀑布之间,尼罗河在这里拐了一个S大弯,从而圈出一片丰沛的河谷平原,尚迪平原历史上曾是库什人王国的核心所在,今天已被利比亚沙漠掩盖。另注:尼罗河不同于我们所熟知的河流概念,它是世界上唯一一条河水从南向北流淌的河。这条纵贯埃及的生命线,从地图上看,处于下方(南)的反而是发源地,是上游;而处于上方(北)直通地中海的入海口,则是下游。)

一直以来,在凯瑟王的战局布划中,原本并没有将努比亚纳入视线,毕竟相距太远,中间横亘着叙利亚、迦南地、西奈半岛还有埃及,在他们之间并没有一条可以顺畅联络的通道,即便有意联手也难存指望。直到有一天,是从密探通报的各方消息中,他偶然看到一个名字:旺迦狄姆!

初闻只觉耳熟,直至唤醒记忆:旺迦狄姆?努比亚人?!他猛然想起那个曾在阿玛纳一起做过奴隶、开过石料、被他痛快抢位的前霸头大猩猩。忆及陈年旧事,初为敌、后为友,他用一块金币帮他赎回自由、重返故乡,努比亚人旺迦狄姆……会是他吗?看情报中提及的同名者,俨然是努比亚一方部落酋长,如果真的是他……

正是源于这个意外突现的名字,凯瑟王才动心起意,要派马格休斯走这一遭,因为这样的使命,也只能是让他去才行。

这一趟旅程,的确太远了,中间更要穿越无数敌手胶着的敏感地带,过西奈半岛,船行红海水路,一直绕道埃及南部后方再登陆,其间幸而是有贝都因人的帮忙,又有藏匿在埃及的无数密探被授命引路,马格休斯才得以顺利抵达,再到今日辛苦归来,已然是整整耗去一年的时间了。

等待日久,凯瑟王早已是满心急切:“见到了?真的是他?”

“没错,就是那个大猩猩。”马格休斯连连点头,一句话应付过后立刻开条件:“陛下,你你你……先给我摆宴,我必须好好吃一顿,要不然实在没心情复命。”

凯瑟王满眼风凉,看他一副难民归来的倒霉样,行,想吃什么随便点。

丰盛大餐很快摆满眼前,马格休斯享受着久违的美味,才终于有心情念叨起来:“陛下,你用不着在心里骂我啊,要是自己走一趟就知道了,一年了!知道现在这是什么感觉吗?重返人间!”

凯瑟王哈哈失笑:“那地方有多恐怖?怎么看你这样子,竟像是从地狱走了一圈回来?”

马格休斯痛快点头:“我宁可去地狱。为什么会耽搁这么久?要说路途虽远,但有那么多人帮忙护送的,也还算顺利,最恐怖就是到了以后啊!终于明白努比亚人为什么都像黑炭似的,嘿,从前觉得埃及已经够炎热了,没想到努比亚才是更热,足够热死人呐,晒也要晒成黑炭。而且不仅是热,更是脏,丛林密布、蛇虫蚊蝇丛生。神明作证,我还从没见过人住的地方会有那么多苍蝇,能几十上百只的在人脸上身上爬来爬去,而当地人却都好像早习惯了,随便怎么在身上爬,居然连伸手轰赶一下都懒得理。所以……陛下你能想象吧,任凭我已经走过多少地方,有多强的适应能力,到了那种鬼地方也是玩不灵。疟疾!我们这一行多少人全都染上了疟疾,知道那滋味有多恐怖吗?一下冷得牙关打战,一下又热得大汗湿透,整个人都在打摆子,能坚持活过来……真的只能用奇迹形容啊。”

凯瑟王的表情才是没法形容了,上看下看,倍感同情:“所以才搞成这副鬼样子?”

马格休斯狠狠咬一块羊羔肉,一边嚼着不屑摆手:“这还不算最恐怖的,要说最怵头的就在这个了——吃!为什么到现在还会做噩梦,就是进肚的东西太超乎想象了。野蛮人!我现在终于知道野蛮部落是个什么概念了,烤猩猩,吃过吗?”

凯瑟王的确一愣:“烤什么?”

马格休斯一脸怪笑:“猩猩!几乎就是和人一样大的猩猩整只拿来烤,你知道……这个……猩猩褪了毛就实在和人没两样啊,一整条胳膊摆到眼前,那感觉简直就像在吃人胳膊。对对,听说有些更野蛮的部落,就是会吃人的!还有这个……”

他用手比划着尺寸:“这么大的肉虫子,见过吗?端上来居然也是‘佳肴’!而所有这些据说还都是专为款待贵客,寻常人想吃还吃不到……”

听马格休斯一路形容,不仅是王,凡在场听到的家伙,表情都无法形容了,也终于算是理解,为什么往日堪称斯文的学者,此时抱着羊羔肉狼吞虎咽的样子会宛如饿死鬼投胎。

凯瑟王努力忍笑,倍感同情,当即发话:“要是这么说,那不能只犒劳你一个人,去,所有此次出使的人全都叫进来,让厨房加火足量备餐,所有人都该好好吃一顿。”

于是,觐见厅变身宴会厅,当所有遭了一年活罪的家伙都加入饕餮大席,七嘴八舌打开话匣,场面就只能用热闹+惊悚来形容。

有人指着脑门上一大块伤疤问:“陛下知道这是什么吗?要说是蚊子叮的有人信吗?那种炎热地方的毒蚊子,太可怕了!一下子就叮肿半个脑袋,肿到最大时连眼睛都睁不开,又疼又痒,挠破了就开始发脓,越烂越厉害,到最后都是他们硬把我的手捆起来,每天用烈酒洗脑门,等好不容易结疤消肿,就成这个样了。”

立刻有人接话:“没错,有了这个教训,再被毒蚊子叮咬,痒到钻心都是打死不敢挠,要不然的话,现在恐怕满身都要落疤,根本别想看出人样了。”

随即又有人说:“还有更虐人的,那么热的地方,无分男女都是只挂一条缠腰裙,上半身全都露着,所以就看得特别清楚,在他们那个部落里,除了没长大的小女孩,所有女人的后背上都铺满疤痕。一问,男人打的。鞭笞!这居然是个很重要的传统,听说按照他们的习俗,每到有男孩长大举行成人礼的时候,家里的女性亲属就会主动接受鞭笞,以此来显示对家族的忠诚。也就是说,这个男人行成人礼,就是要拿着鞭子抽打他的母亲姊妹。那可不是一般象征性的抽打几下就完了,我们亲眼见识过一回,是用缠满荆棘条的鞭子,绝对下狠手的往死里打,每一下都是皮开肉绽,直接看见骨头不是开玩笑。”

马格休斯连连点头:“对对,旺迦狄姆那家伙,居然还打算让我也‘享受’一回呢,他们那里结婚也是这个习俗。新娘也要受一顿皮开肉绽的鞭笞以示对家庭忠诚。听说我至今没有娶老婆,他居然就要给我送女人哎,据说是他们部落里最漂亮的处女,就举着一根鞭子到眼前来,打死不接受,那女孩居然还一脸委屈,问我为什么不打她,是不是嫌她不漂亮?”

多少闻所未闻的奇风异俗,简直让自诩见多识广的王,一双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却还有人在继续爆更多猛料:“再说那种部落里,女孩的成人礼又是什么样?割阴!所以也叫割礼。好像是他们自古相传的说法,说女人双腿之间有不洁又邪恶的东西,所以必须割掉。具体的呢……好像,就是要把外yin切除,再把yin道缝起来,只留一个小眼,供经血流出。真到嫁人以后……”爆料者龇牙咧嘴一个恶狠狠的手势:“都几乎已经闭合长死的地方,硬生生再被男人捅开,而割掉外yin的结果,就是那个事,女人是一点都品尝不到快感的,却有新婚之夜因为流血太多直接死人,不算鲜见。”

马格休斯风凉补充:“没错,到了那种地方,我是拍着心口万分庆幸,还好我是个男的。”

嗯,大概是个男人都会万分庆幸,木法萨坏兮兮凑到耳边:“陛下,你实在应该把美莎叫来好好听听,以后就保证不会再整天想着往外跑了。”

凯瑟王没好气的瞪过去,可恶!存心吓小孩?吓出毛病谁负责?

超级猎奇+惊悚的一顿酒肉,听众人痛快过嘴瘾,王的心中已在重新掂量。看一看,此行为保路上平安,同行者大多是禁卫军的成员,而即便是这些自诩勇武胆大的军人,一趟努比亚的见闻,几乎众口一词的感叹都是:回家真好啊,那种折磨死人的鬼地方,打死都不想再去第二回了。由此观之,之前的计划实在有必要做出调整,即便真想谋事,看来也最好是让那些努比亚人去当枪,而尽量不要派出自己人远赴蛮地为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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