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歌听到有人与自己说话并没有立刻转头,仍是呆呆的再座位上坐着,想着刚才的事。
那女生也不以为意,径直走到郑歌面前,拉起郑歌前面的椅子面朝郑歌坐了下来。
一张极其秀美精致的脸庞便映入郑歌眼帘:长发如瀑、面如桃花、眉弯鼻直,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
只见她一身红色的短款毛衣,淡雅的色彩,舒适的版型,呈现出浪漫温馨的甜美气息,镂空刺绣白色娃娃领,让整个人呈现出更加甜美可爱之感,非常的让人喜爱。
还是那种沁人心脾的淡淡香气,有如此秀色可餐的美女坐在眼前,郑歌也不由得收拾心情,端正了下坐姿。只是那种香气让郑歌很迷醉,如他刚才在梦中崖顶所呼吸的清新空气一样,让人迷醉又让人难以释怀。
“哦,是瑄儿啊,没想什么,就是最近精神有些恍惚,老是走神。可能是最近睡眠不太好吧。”郑歌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眼前的美女自然就是郑歌嘴里所称呼的瑄儿。
瑄儿姓秦,名叫秦瑄儿,新闻系3班的团支书,与郑歌所在的2班在同一个教室。因为出众的外表和气质,因此被公认为班里的班花,新闻系的系花,她为人活泼开朗,而且个人能力在女生中也算的上出众,无论好感度和知名度在系里乃至学校里都不错,因此虽然她大一只来了短短几个月时间便被直接破格选为女生部副部长。
也因为秦瑄儿的美貌和身上的各种荣誉光环,自打进入大一以来便沦为学校里成批的光棍以及钻石王老五眼中的猎物。男人是种竞争性的动物,毕竟能追到像秦瑄儿这样集美貌、智慧和荣誉等诸多光环于一身的女生是每个男人的一种追求和挑战,带着这种回头率超高的美女出去逛街也是件很极有面子的事。
也因为这个,从大一的兔子吃窝边草到大四的老牛吃嫩草,秦瑄儿如今每天的日常任务除了处理系里的事,组织女生部的活动之外又多了一项新的应酬——推掉自己的追求者爱慕者的各种盛情邀请,处理如雪片般纷飞的更种垃圾情书信件。
在郑歌眼中,秦瑄儿也确实是一个优秀善良的女孩子,她家中的条件也不错,但仍然很自立,也很有主见,虽然进入大一这么长时间了可她面对那么多优秀男生的追求仍是一直都不为所动。不像班里其他的女生,恨不得让满天下的男人知道自己想找个男朋友,一脱离高中和父母的束缚便投入到自由的热恋之中。
秦瑄儿和郑歌关系很好,不是那种情侣关系,而是纯洁的异性友谊,或者说是红颜知己。
当然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异性友谊。
郑歌与秦瑄儿本是高中的同学,住在同一个城市——风田市中。到了高三后当时大家都忙着学习准备高考,学校里对男女交往也严的很,通常男女同学拉拉小手都要给个留校察看甚至是开除学籍的处分,来个杀一儆百,弄的学校里那些本来处于青春期躁动的如狼似虎的男生们也不得不改吃素了,一个个每天静静地走在校园里看着对面美丽温顺的羊儿流着口水。
也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即使身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屋檐下,原本郑歌与秦瑄儿就不是很熟自然也就更没有太多的往来。
秦瑄儿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班上一直是老师宠爱的对象,只是高三下半年因为家里父母工作调动而转学了,后来郑歌就再没见到她。
高考完了填报志愿时,郑歌报考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另一座城市的同一所大学并被顺利录取,恰好也与秦瑄儿成了他俩彼此在这所大学中少有的校友兼老乡,并且是一个系一个教室的。
郑歌至今还记得当初两人刚做新生的入学报到,在学校碰面时都是一脸的惊讶和喜悦,当知道两人还是在一个系的相邻两个班级后,两人便立即互换了联系方式,以后的来往便渐渐密切起来。
身在异乡两人彼此有这么一个老乡兼校友可以互相照应,这以后两人自然便走的比较亲近了。
本来郑歌有这么一个近水楼台接近美女的机会班内班外的同学都是很羡慕的,秦瑄儿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可郑歌只是一介草民没钱没荣誉没能力没才华,自知两人条件相差悬殊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秦瑄儿也觉得郑歌人比较单纯跟他一块儿没什么压力和顾忌,所以两人即使走的近点也不怕别人乱说些什么。
倒是郑歌因为这个经常被一些不认识的男生请客送东西套近乎,郑歌心知这些人不是真心想结交自己,只是想来个“曲线救国”,通过熟络自己来认识秦瑄儿,进而赢取秦瑄儿的好感。郑歌对此或者推脱或者顺便蹭顿饭吃,倒真没帮上他们什么忙,长此以往,这些人也就舍弃了讨好郑歌的想法。
“喂,喂!”
秦瑄儿晃了几下郑歌的肩膀,把郑歌从渐行渐远的思绪中晃了回来。
“又想什么呢,你果然是精神恍惚啊,上课时你怎么突然叫起来了,吓了我一跳,你没事吧?”
“唔,我没事啊,只是做了个噩梦,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吧,回宿舍多睡会就没事了,呵呵。”看到秦瑄儿关切的眼神郑歌淡淡地笑了笑。
虽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有这么个关心自己的红颜知己也是人生的一大美事啊。
“瑄儿,放心好了,郑……同学可能是昨晚体力活太多,累着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郑歌戴上自己特有的镜片厚厚的大黑框眼镜,抬起头,循声望去,只见旁边站着个身高一百八十多公分,穿着一身白色名牌衣裤的男生,原来是林一飞。
林一飞身形俊伟,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鼻梁高耸,嘴角带着坏坏的笑意,眼镜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秦瑄儿。看都不看郑歌一眼。
林一飞之所以叫郑歌为郑同学是因为直呼郑歌其名的话会让人有种叫郑歌为“哥”的感觉,无行中便降低了自己的身份。郑歌自然也是占了名字的便宜,不管面对的人年龄是大是小通通被叫做“哥”,真有种”老大”的感觉。
当然,通过林一飞对郑歌的称呼也可以看出此人的高傲与不可一世。当然林一飞也有他高傲的资本。新闻系2班的班长,系学生会副主席,家底殷实,刚上大学便开上了一辆崭新的沃尔沃,而且生性风流,确实有少女杀手的本钱。林一飞本事追女生也颇有手段,据说林一飞进大学之前便玩过女人无数,可现在倒追林一飞的女生仍然不在少数。
豪车,俊男,钻石王老五。这三者的结合哪个女生能不为之动容?
如今,这花花公子又盯上了秦瑄儿,据说他还曾立誓要把秦瑄儿搞到手。
面对一无所长的郑歌,条件优越高傲自负的林一飞自然不把他放在眼里,刚才他对秦瑄儿所说的话明眼人一听便知道是另有所指,只有头脑单纯如秦瑄儿这样的未经世事的小女生才听不出弦外之音。
郑歌虽然生性洒脱,不爱过问这种闲事,可对林一飞这种花花公子也是有些看不惯,因为郑歌不喜欢这种玩弄感情的人。
所以当看到林一飞直勾勾盯着秦瑄儿看时郑歌心里一阵不舒服,听到林一飞对自己别有用意的讥讽挖苦心中不由得对他再生一股厌烦。
郑歌本是生性与世无争之人,凡事也不愿与人争强好胜,但郑歌却是讲原则的,与世无争并不代表可以随便被人拿来欺负侮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双倍奉还!
郑歌淡淡地笑了笑,将身子向后仰了仰,倚在身后的桌子上,右手拿起桌上的圆珠笔,熟练地玩起转笔来,随着手指的灵活运动,圆珠笔在郑歌来回穿梭,然后飞快地转着圈。
林一飞从秦瑄儿那里拔出盯着不放的眼睛,看了郑歌一眼,也不知道他这一连串动作是想做什么。
郑歌眼皮不抬,看都不看林一飞一眼,轻蔑地说:“有劳林大公子关心了,我昨晚是打了一晚上牌累着了,确实不如林大公子你,每天晚上出入烟花之地精神体力还这么好。”
说到这里时,郑歌手指稍一用力,刚才被郑歌玩得像粘在手上一样的圆珠笔“嗖”的一下打着转从郑歌指尖飞了出去,正好飞到林一飞身边,在他那崭新洁白的versace外衣上留下了一道刺眼的划痕。
“你说什么?!”林一飞像头愤怒的狮子一样扑向郑歌,一只手抓住了郑歌的衣领,一把将他从座位上提了起来。
因为家庭条件好,林一飞长了这么大无论在家还是在外面一直都过着被人巴结赞美的生活,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讥讽过他,这口气他怎么能忍的下!
教室的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味,一场两个男人之间的战斗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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