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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在谷城(2 / 2)

信马一路奔驰,很快来到了谷城县署门口,身穿刺史府号衣的差人利索地下马,从马头拔下号旗,整整斜跨肩上的牛皮公文囊,大步而入。

先一刻,早有县衙官吏通知了刺史府随行的司务参军贺胜,信使被带入铺房不久,贺胜走了进来。

刚想端起水杯喝一口的信差,急忙放了下来,恭声道:“贺大人。”

“恩,张二,今日是你递信?”

张二嬉笑道:“正是小的当值,大人,小的给您带来一罐您老最爱吃的咱们襄阳城的混珠子,嘿嘿,这些小地方吃不到的。”

“算你小子乖顺,爷没白疼你。”贺胜笑骂了两句,然后道:“公文拿来吧,刺史大人等着呢。”

张二忙将牛皮囊递上,贺胜撕开囊口处的火漆封纸,掏出一个木盒,木盒开启处赫然又是一道封纸,不过那就不是贺胜有权利撕开的了,因为这个木盒中,盛放的便是丁晋要处理的刺史府公文,这些公文无不是极其重要,所以需要每日由快马递送到刺史手中,由他亲自处理。

贺胜手捧公文盒,犹如捧着御赐圣物一样,表情庄重地走入丁刺史下榻的上房。在这个过程中,贺胜走得不算慢,但也绝不快,因为太快,则不能好好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上房是一个大套房,里间供丁刺史休息,外间便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夜里还可作为侍从六竹的休息之地。贺胜走入房内的时候,丁晋正和李美玉、铁保两位随从官员在外间闲聊。

看到贺胜手中的木盒,铁保开玩笑道:“贺大人,你的宝贝儿今日可来得晚了,刚才谷城县派人来通知说,晚上县署众吏以及城内名望士绅,要为大人举行接风宴,看看时辰,也差不多了。”

贺胜迟疑地看向丁晋:“大人,那盒子还拆吗?”无错不跳字。

“先不开了,你先交给李大人保管。恩,贺大人,你也下去准备一下,既然赴宴,大家就穿戴漂漂亮亮点,不用拘于官服,也算给主人面子。”丁晋笑道。

记室参军李美玉便在丁晋的话声中,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地走到贺胜面前。贺胜似笑非笑地看着李美玉随意地摊开手,暗骂一声:呆葫芦,打混鬼,神气个波罗盖儿(膝盖)。心中咒骂,手上还是不得不将宝贝交给人家。

认真说来,贺胜和李美玉同为从七品参军,品级无所谓谁高谁低,但是从负责的职权上,便能轻易看出两者地位的高低。

贺胜身为司务参军,主要做得工作就是和一些杂务打交道,好听点叫“官”,实际上就相当于刺史府的一个管家;而李美玉身为记室参军,是专门作为丁晋的“书记官”时刻不离左右,当刺史处理公务的时候,那作用更是重要,还兼职一部分私人幕僚的意思。

所以,贺、李二人虽然都是不列入“六曹”的额外参军,但是李美玉的地位在六曹参军中,也能跻身中等,而贺胜却是连六曹排最末的“司仓参军”都赶不上的外曹假参军。

这让贺胜一直都感觉自尊心很受伤,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即便是没有开封的公文盒也不是他贺胜有资格保管的。

在贺胜的胡思乱想中,李美玉早已带着木盒下去安置,丁晋看他有点神思恍惚,于是笑道:“怎么,贺大人还在想穿衣装赴宴?”

贺胜忙道:“大人取笑了。下官,下官刚才是想其实某等也用不着寻思精心穿扮,有大人虎威在前,某等就是穿金缕衣,也要被大人的伟岸英姿所掩盖,所以,就不用花心思了,跟着大人走,有大人走,即便衣着再寒酸,谁敢小瞧某们?”

“哈哈哈!”丁晋闻言开心地大笑,铁保也笑骂道:“马屁精,不过你倒是会说,俺就说不出这些花花样子来。”

贺胜却一本正经道:“铁大人休要胡说,某刚才所言,可是字字属实,句句发自肺腑。铁大人还不信?那铁大人先前在堂会时,可曾看到谷城县众吏对大人的敬佩和折服之情?牛县尉的为人和厉害,想来铁大人也早已听闻,今日看看,他还不一样在大人手掌中服服帖帖?邵县令还是大人的老朋友,大人依然秉公处理,既不袒护,又该罚就罚,号令分明,想想这些,哎,大人的虎威和凤仪,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好了,好了。”丁晋微笑着打断他的长篇马屁,这个贺胜倒是个妙人,乖巧话还说得有板有眼的,在他似乎很有逻辑的一番吹嘘下,那个粗笨的铁保已经被说得哑口无言。呵呵,丁晋认为,会说好话并不是坏事,有时候,人就喜欢听听好话,听好话能让人舒心。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在官场上混,只要特点突出,才能脱颖而出。能说好话,也不能说不是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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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时时分,邵凤康领着一群谷城官吏来请丁晋赴宴。

宴会名义上是县署主办,其实是谷城县各界人士共同出钱凑办的一场盛大欢迎仪式。地点在全城最高规格的酒楼,厨子汇集了全城最好的厨师,连侍女和舞姬,都是官坊和各个青楼粉院挑选的姿色上等者。

总得来说,全场气氛很好,丁刺史表现出了严厉之外的另一种优良品质——温和亲切、平易近人,这让谷城县众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可惜,世上的事情没有绝对完美的,破坏宴会的唯一不和谐因素是昭仪军驻谷城部队的指挥官—屯粮都尉孙归的缺席。

虽然名义上,军队和地方政府不属于一个体系,孙归也不算丁晋的属下,但官场自有官场的规矩,丁晋的官阶比孙归要高得多,无论他是属于哪个体系的,这就是“上官”,上官巡视到此,官场上的规矩,无论隶属哪个部门,都是要来捧捧场的。

再说,昭仪军的这只偏师,还是驻地方部队,平日难免和地方政府有所接触,说句不好听的,离开地方政府的配合和支持,军队在许多方面都会很不方便,所以,一般两者之间,起码也要保持一种表面融洽的关系。

可是孙归摆明了就不买账。好,你缺席也可以,那就找个理由敷衍过去,即便这个理由看来很可笑,那也多少维护了彼此间的情面,孙归倒好,理由没有,或者说只有一个:老子不想来。那就是不想捧场喽。那礼物呢?礼物总可以让手下带来吧?无错不少字抱歉,礼物也没有!这就不是捧场的问题了,而是不给上官面子的问题。

上面这些,也还好,那么多人吃宴,缺席一个不来,丁刺史怎么可能注意到?最多是宴会结束后,负责记录礼单的仆人提点一下谁谁谁没有来,即便生气,也不影响到宴会的气氛。问题的关键就是,有一个多事的人出来把事情给搞乱了,他就是谷城县署的户曹何雄。

何雄是一个粗鲁莽撞的家伙,这还算是厚道的说话,他被当地人暗地讥讽为“呀家”,意思就是傻气,说话很不中听,他还有个大号叫做“黑宝”,也是形容他说话做事从来不经过大脑考虑,很宝气。

就是这样一个粗货,却有一个精明谨慎的好朋友,而何雄之所以会成为破坏宴会良好氛围的罪魁祸首,起因也是因为这个朋友。

何雄的这个朋友,叫许错,是谷城本地人,几年前淮西乱起,阴错阳差下当兵吃了皇粮,因为小时候读过几年书,肚子里有货,所以在军队里混得还不错,一直做些文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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