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就到了三日后北齐派人议和的日子,这件事历来的朝廷最重视的事,一大早,钟鼓击鸣就响了起来,响彻云霄。阵仗之宏大,场面之繁华,惹得连南归回来的大雁都提前飞回。
这件事,对于大梁的子民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可以说让他们扬眉吐气,北齐作为战败国,来他们大梁求和,就比他们矮了一节,真可谓让他们大快人心。
街道上,酒楼里,巷道上,商贩们谈论的也都是此事。
“哎,你听说了嘛?北齐皇帝前不久派人来我们大梁送来求和书,就是今日便可以看见北齐人畏畏缩缩,脸上无光的样子。”
“北齐算什么,就是大周进攻,我们大梁照样不怕,前有沈拓沈将军出征,奋勇杀敌,打败北齐小儿,今有公孙小将军少年英姿,颇有沈将军之风。莫说一个北齐,就是凭空出现个南齐,我们照样也不怕。”
提及公孙将军公孙容,百姓们皆露出崇拜的表情,一改往日不屑鄙夷,对于公孙将军,真可谓用“三日不见,定当刮目相看”来形容。
说起这公孙容啊,那可是有许多话要说,据说,公孙将军少年“英雄”,只是这英雄略显讽刺之意,被当今皇上打手一挥,做了大将军,谁曾想这位将军这么得不靠谱,武功、能力、领兵没有哪一样能拿得出手。
都说是子承父业,对于公孙容将军来说,却是子败父业,幸好公孙将军的爹娘去的早,不然看他这么败家业,损害老祖宗遗留下来的美名与基业,公孙老将军怕是要气死不可。
不过,公孙将军模样生的倒是不差,平日里看着有些孱弱,但胜在俊美无涛,姿态雅致。
这不,少年俊才,到了适婚的年纪,难免会被媒婆催促,可惜咱们这位将军心中早已挚爱,死活不愿成亲。
那些公孙氏的亲戚一听,这还了得,连吃饭都顾不上了,连忙跑到公孙府邸去探究一二,势必要将公孙容心心念念的心上人逼出来,在亲自去做媒。
谁知,公孙将军在七大姑八大姨的连番轰炸,威逼利诱下,终于道出一个名字。
公孙氏的人立马派人一查,自然知道了那女子的身份。众人大骇,有夫之妇,这还了得,纷纷劝阻公孙小将军千万别犯这个傻。
公孙一族与沈氏一族一般无二,世代从武,虽不及沈氏一族贵为四大家族,却也是名门贵族,又岂会允许公孙容喜欢一个夫人。
原本,到了公孙容这一代,原本功勋卓著的公孙家,已经逐渐出现衰退之势,又出了公孙容这个百年难得一遇的不肖子弟,败了爵位不说,还赢得京都霸王这个美称,公孙氏的族人又岂会善罢甘休,明摆着不准,不愿,不许公孙容在继续觊觎别人的妻子。
就在这时,在咱们的公孙将军为爱与公孙氏反目,闹绝食的时候,好巧不巧,那位妇人被婆家百般刁难,最终看清渣男的真面目,自清下堂,当一个下堂妇。
公孙将军得知这件事后,重拾求生意志,对那位女子多番嘘寒问暖,甚至为了那女子,苦练武功,谋略,兵法,只因为那女子说过一个“我喜欢英勇无畏之人,像沈将军那样保卫我大梁”。
最终,原本京都中的小霸王变成了众人口中的少年英姿,颇有沈将军之风,这还全靠一个女子。
众人啼笑皆非时,又不禁感叹,原本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话说回来,众人也只是在街道上,小巷上讨论,他们身为一介草民又无法进宫,只得在街道上随便感叹几句罢了。
阿词作为官眷,自然也要一同入宫,参见这场为北齐使臣求和的宴会,车辇在宫门口停下,早就有在宫墙外随时准备着的宫人便将她领了进去。
沈谨则作为使臣,前去驿站接北齐来的使臣入宫。
问彻一袭青衣,立于北齐使臣中,虽然脸上刻意掩饰过,但脸上还是显出了几分稚气。
期期亦是化作一名男子,小心翼翼地跟在问彻身后,随时保护着他的安危。
“公子,那位沈公子怎么看都不像沈姑娘的兄长,两人的容貌性子可谓是天南地北,真不知道两人平日里是如何相处的。”期期小声在问彻耳边低声道。
问彻闷笑了一声,视线扫到一旁的沈谨身上,见他浑身上下稳重的气质,笑了笑:“沈姐姐少言惯了,沈大人性子倒是跳脱,多半是沈姐姐包容他,前些年我见他可不是这样,这些年到底多了几分沉稳。”
问彻的话着实让期期吃惊了一会儿,昨日在驿站,沈公子与他们时时刻刻待在一处,明明是看清了他们的脸,若说是认识,那怎么可能会没认出来。
见期期一脸震惊的模样,问彻笑了笑:“我只是在远处见过他,他又不认识我。”
这样说着,问彻低声道了一句:“到了。”
大梁帝后高坐于正座之上,身旁坐着其他妃嫔,问彻抬眼看去,宋珩一袭黑色龙袍,神色深沉却又高贵,浑身上下笼罩着一股生人勿近之感。
就这种人也敢肖想他的沈姐姐,这人比慕归时可差得远了。
问彻心中冷哼一声,表示不屑,从宋珩身上移开眼,看向那位常年闭门不出的皇后,端庄大方,只是气色看着不咋样。
看着应该时日无所了吧,宋珩倒是好手段,竟然请皇后出来,出席这次宴会。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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