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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黑色魅力(2 / 2)

人类总是下意识的对一些神秘的东西产生好奇的情绪,而对于人类自身来说,那些生活中完全接触不到,或者说只能在报纸网络上看到的一些东西,就那么切实的具有“神秘”的色彩。

就像是明明很是胆小的人,嘴上说着不敢去看那些恐怖电影,但是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那么些好奇的,甚至比胆子大的人更具有好奇心,这就是超出自身认知中的“未知事件”所存在的吸引力。

而对于那种似乎离生活很远的残忍劣性犯罪事件,必然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好奇,或者说是一种猎奇心理。

在这样的前提下,犯罪电影与传统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基于现实基础上,对情节进行夸张而不夸大的处理,来吸引观众的目光和注意。

于是,这样的电影,故事张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对现实社会阴暗面的写照成为最吸引观众的地方。

写实的犯罪事件、质感强烈的犯罪场景、黑色的悲剧宿命,构成了犯罪电影独特的魅力,它不避讳暴力,用鲜血渲染的镜头、用最直观的方式让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和人性的罪恶。

那仿佛是我们在当前的世界中永远看不到的一幕。

好与坏、善与恶、犯罪与救赎往往在一念之间的摇摆。

就像是光与暗之间的徘徊。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为即便阳光再明媚,也总有照不到的地方,而也只有黑暗才能完美的衬托阳光的明媚,就像是黑暗的地方会有光明出现,因为没有光明就无法衬托黑暗的深邃。

所以,作为犯罪电影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讲述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一起连环凶杀案掀起城市狂欢与躁动的故事时,展现了犯罪影片中的罪恶和阴暗,揭开了一场鲜血淋漓且颇具现实性的大戏,它将思考对准媒介拟态环境下的丑态,是一场把城市大众裹挟其中的网络狂欢与娱乐暴力。

当无辜者不再无辜,所有的一切都将陷入什么样的情境?

看过电影《七宗罪》的人都知道,这所谓的七宗罪分别是暴食、贪婪、懒惰、色欲、傲慢、嫉妒、暴怒,其中的每一宗罪行的背后都是一个惨死的冤魂,凶手将每一项犯罪都极具仪式感的呈现了出来,他用自己的信仰杀死他认为该接受上帝审判的罪人。

而在《城市之光》的开篇,接连发生的四起凶杀案,亦颇有精心设计的意味,所不同的是,《七宗罪》背后的着力点在于唏嘘社会人情的冷漠,而《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勾连出的则是教师体罚学生,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等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

因体罚而导致学生自杀的无良教师、因贪利而将生母逐出门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车辆阻碍营救通道的恶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师……

电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为,都是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而这些是事件而不是案件,所以警察抓不了他们,法律无法对他们进行约束。

这些都是所谓的“盲区”。

举个例子,当你打开微博,浏览着一条条热点新闻,江歌案、三色案、各种碰瓷等“案件”,还有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队加塞、广场舞占场地、公交车上让座与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热搜。

这些都是起源于那些在游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行尸走肉,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的新闻之所以能上热搜,并不是负面的新闻很多,而是大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有筛选型,是带着情绪看这些新闻。

因为大众对这类人物的恨由来已久,而且对于这些负面事件中的情绪,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势群体的一方。

一方面,如同电影中义愤填膺的网民一般,对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谴责,另一方面,一双看不见的手,正在以“正义”为名,挑战着城市的底线。

当有一天大众发现,他们口中的虚拟正义被一个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实体化”之后,人们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统统激活,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可怕力量。

因为在大众心中,这个自诩“城市之光”的连环杀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为的事情,比起将他绳之以法,被他杀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余辜。

警察拿他没有办法,一是找不到证据,二是因为舆论的英雄,他已经成为大众口中的“黑暗骑士”。

正邪之辩在失去了衡量的标尺,凶手已经不再那个隐藏在黑暗中、与警察玩着猫鼠游戏的某个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因为在他背后,后者无数隐藏在显示器背后的支持者——“键盘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为碰瓷者辩护的律师任川。

他身绑定时炸弹,网络上的投票,决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这里,给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难题,每个鼠标的动作,都是充满戾气的帮凶,每个显示器的背后都是目露凶光的同谋。

这就是矛盾。

所谓法不责众,更何况这些人也并没有真正的触犯到当下的法律,所以,也就更加的肆无忌惮。

而位于这样一次暴乱中的江亚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呢?穆青在笔记本上给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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