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为止,她还有一份暑假工是收不到工资的。虽然不多,只有五百元,但是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个多月的生活费了。
她后来又厚着脸皮打算到那间早餐店再问一遍,没有想到这间店已经转让了,铺面的名字也不一样了。
所以,遇着郁少司这么好的老板,她能不感动吗?
她伸出手,抹了抹自己的眼泪,也没有立刻去点收郁少司发过来的钱,而是将上个月买菜钱的余额和帐单发给了郁少司,并且说:“买菜钱暂时不用了,应该还够两个月,所以我先只收薪水。”
然后她又发了一个“谢谢老板”的表情过去。
郁少司也知道顾君君的以诚待人的性格,于是也不再勉强她,只是说:“好的。不用省着买,不够钱的话可以跟我说。”
“我会的。”顾君君说。
她想:只怕下个月这个大BOSS又会发过来了。他的工作这么忙,居然还记得今天给我转钱过来,真是一个爱护属下的好老板呀,怪不得他生意做得这么么大。
顾君君觉得只有诚信的人,才能将生意持久的发展下去。
顾君君小心翼翼的将那一万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里,这笔钱,她同样是等自己工作够了一个月,才会动用它。
郁少司收到顾君君的帐单,他看到她那清秀的字迹,工整细致,有一种如书法般独特的风格。
他毫无犹豫的将它截图放进相册里面。
他的相册里面照片简直少的可怜,算上上次在农庄帮顾君君拍的那几张,加起来才不到一百张,而且大多数是他以前念书的时候的照片。
他来回的翻看着顾君君的照片,那甜美的笑容,仿佛笑进了他的心里。
可是,这不是看一下就能满足的,而是让他深陷其中。
他修长的骨节分明的好看的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顾君君照片上的脸,让他不由的想起那晚触碰到她脸上的美好感觉。
这个就是他爱上的女子,她是那么的娇艳动人,令他只想好好的呵护她一生。
汤琳今天没有上班,她接到顾君君的电话后,就驾驶着自己的爱车来到顾君君居住的城中村的牌坊前。
这时,顾君君已经在等着她了。
顾君君上了车后,汤琳就问她要去哪里买衣服。
汤琳极少陪顾君君去买衣服,因为顾君君一年才买一两次衣服,而且都是去夜巿买地摊货。
汤琳长那么大,还没有去逛过夜市呢,因为她对夜市那种人多杂乱的地方,可一点都看不上眼,所以也从来不会踏足。
顾君君知道汤琳不喜欢那种地方,因此她也不会叫她陪自己去。
所以汤琳知道,今天顾君君叫自己出来,肯定是想着买好一点的衣服。
毕竟,现在她在郁少司家里买菜做饭,收入比以前好了很多。
“大概两三百元左右吧,衣服和鞋子也是这个价格。”顾君君觉得鞋子一定要买好的,这样走起路来也放心点。
“两三百块就叫好了,真是服了你啦!你不是说郁少司上个月付了一万块钱给你吗?怎么啦,不舍的用吗?”汤琳笑着问顾君君。
说真的,汤琳已经很久没有穿过两三百元钱的衣服了,她现在穿的衣服,至少上千元。
“给了我妈三千元,又转了4千多元叫师兄帮我买手提电脑,我只剩下2567元了。”顾君君如实回答说。
“哎呀,我说你真笨呀,你妈这样对待你,你居然还又给钱她。”汤琳无奈地说:“还有,我说送个手提电脑给你,你总是拒绝,非要自己掏钱买才安心。”
“我不给钱我妈的话,我怕她又会找个有钱的男人让我嫁了。再说,家里也确实没有什么钱,能给就给吧。”顾君君说,“你上次给我的那台手提电脑,我大学时不是用了三年吗?如果没有你给我的那台手提电脑,我大学不可能取得那么好的成绩呀!”
顾君君在大学期间,虽然忙碌于工作挣钱,但学习成绩也不错的,让学校推荐到另一个城市的一间公司当文员,而且这间公司也是她实习的地方。
不过,陈芳雨就强烈的要求顾君君回到本市来工作,她说顾君君如果在家里,可以帮忙照顾顾子健,她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其实,陈芳雨是怕顾君君到外地工作后,渐渐的就把家里忘了。
那个城市其实不远,只有几十公里的路程。
她虽然不太喜欢这个女儿,但是喜欢她给家里挣钱呀,也希望她对自己的弟弟好,毕竟她是上了年纪才生下了儿子,养大后也不知道有没有钱供他上大学,但有顾君君在,她就没有那么担心了。
当时的顾君君挺喜欢那间公司的,加上和父母没有什么感情,挺想不听陈芳雨的话的。
但后来想到自己可爱的弟弟,以及汤琳已经留学回国了,加上又接到师兄的邀请,说她可以到向日葵䃼习社工作,于是她还是留在了这个她长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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