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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2 / 2)

雁云将孙老怪的尸体摆放平整,又郑重磕了几个头,舒飞扬心里暗叹一声,他有一种感觉,雁云虽然叫了他师父,心里却似乎对他有些抵触,否则自己用师父的名义压他,他便不动,若用孙老怪的名义支使他,却十分好用。

面饼松软,鸡肉香嫩,雁云味同嚼蜡,刚吃完,便又有些马蹄声传来,一队梁国士兵赶来。舒飞扬交代完毕,便有人牵来备好的马匹,三人上马,带着一队士兵疾驰而去。

夜风拂面,乌云散去,雁云的心坚定起来,无论前方的路怎样艰险,他已经答应过孙老怪,也答应过鹤雨,他要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爱着他的人。

走的是通往京城的官路,过了山岗,便是一条笔直的大路,官马喂得十分好,马蹄轻盈,空气中混合着夜露,青草和尘土的气味。

雁云忽然一把勒住马的缰绳,马儿的前蹄高高抬起,整队人马都跟着停了下来,御林军训练有素,所有人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提缰,停马,持剑,四面护卫住三人。夜色中,雁云仔细辨别着空气中的细微味道,刚刚一阵风轻轻吹过,他似乎嗅到了鹤雨的气息。

雁云的心狂跳着,他睁大了眼睛四处寻找,月华如水,四周静谧,那一丝气息转瞬就消散在空中——一切似乎是极度的思念和渴望引起的幻觉。自从再次落入主尊的手里,他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命符地呼唤,他知道,这是主尊为了更好地操控他,切断了他跟命符之间的联系。

“师弟,怎么了?”曹天河不放过任何一个叫师弟的机会。

“没事,走吧!”鹤雨绝不会出现在这样的荒郊野外,鹤雨一定在京城,在宫里,温暖而安全。

鹤雨,我——回来了!

天刚蒙蒙亮,城门外就聚集了许多人,大部分都是普通百姓打扮,提篮推车,装了许多新鲜疏果进城贩卖。雁云眼尖,在人群中只是简单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奴隶贩子络腮胡子,他一边恶狠狠得污言秽语地咒骂着,一边用马鞭极力抽打一个衣着褴褛的男孩,男孩不过十四五岁,脖子上套着重重的铁锁,被打的哭爹喊娘,却死死护着身下一个年幼的小女孩。

雁云不能停下,他的手在身上摸来摸去,除了那枚玉扳指,却连一点能做暗器的东西都没有,雁云恶狠狠地盯着他,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络腮胡子似有所感,抬头一望,四目相对间,络腮胡子打了一个哆嗦,一只手捂着腮帮子,握着马鞭的手停了下来。

太傅府极大,乃先帝所赐,占地三四十亩,其中小桥假山,亭台楼阁,不可谓不精美。可惜大虽然大,人丁却稀少的可怜,加上十年前搬进来的曹天河,主子满打满算只有一个半。太傅不在家的时候,仆婢们简直就无事可做,吃饱喝足,颇有些快乐似神仙。不过还好,庭院打扫的还算干净,管事的也很有眼色,太傅风尘仆仆地一进府,马上就送了热汤来洗浴。

舒飞扬满脸倦色,沐浴是来不及了,只简单擦拭了一下。他想了一下,终于拿了些金疮药去敲雁云的房门。

雁云脱下带着斑斑血渍的黑衣,正裸*着上身查看伤势。他身上又添了数道新伤,还好,还好,看着可怕,终归是皮肉伤。他又细看了一下被主尊烫伤的左臂,短短大半日,竟然开始结痂了,烫伤难好,雁云想起在合欢池旁遇到的那个女孩,她的药果然十分好用。她笑起来的样子有几分像鹤雨,现在,鹤雨在做什么。她一定是睡着了,躺在温暖舒适的寝殿,只要她安好,这点小伤算什么呢。

崭新的铜镜,雁云微微测了测身子,目光落在那个烙印上,十年了,主尊,你故意引导我误杀了我娘,弑母之子,自然是死罪不赦,你用我娘的死不停地折磨了我十年,你到底为什么这么恨我。

雁云的思路被敲门声打断,他披好衣服,打开房门。

“雁云,药。”

雁云退后一步,“我没事。”

“雁云,你虽然叫过我一声师父,可是我能看出来,你心里对我十分抗拒,为什么?”

雁云沉默。

“好,你不愿说,为师也不勉强。但是我师哥,你义父临终将你托付于我,可有说过让你一切听我的?”

“有!”雁云回答。

“九夏还魂丹是专治内伤,提升内力的神药,可是,你还受了很重的外伤,为师要给你上药。”

“好!”雁云一把扯开衣服,前胸后背,左右臂膀,目之所及,伤痕累累。

雁云的满身伤痕像是鞭子抽在了舒飞扬的心头,郎玄机,下手真狠,原来,原来郎玄机还什么都不知道。

棉纱沾着药膏一点点划过那些面目狰狞的伤口,新新旧旧,深深浅浅。

舒飞扬触动心弦,半晌终于叹息了一声说道:“对不起,雁云,当年放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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