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王菲菲在身边,两个人显得安静许多,刘诗瑶也不说话,低着头在前面走着。
龙胜天在男女方面无知的就像白痴,在车上的举动自己想想都难以置信。几次想拉刘诗瑶的手都没敢行动。在后面急的抓耳挠腮的。
龙胜天来过一次国际商场,这次也不像上次一样看什么都新鲜了。他也不知道没什么东西好,两人就在商场里瞎逛,当逛到一家珠宝店时,刘诗瑶拉着龙胜天就钻了进去。
一进珠宝店,刘诗瑶顿时来了精神。世上的女人对珠宝首饰的诱惑是难以抵挡的。刘诗瑶拉着龙胜天的衣袖,一个个柜台的看过来。两眼发光,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
“小姐,小姐。快把那项链拿我看下。”刘诗瑶盯着柜台里的项链,跺着脚招手向旁边的服务员叫道。
服务员从柜台拿出项链递给刘诗瑶,说道:“这位小姐真是好眼力,这是我们店新进的一款项链,专门为都市白领设计的海洋之心这是我们店里卖的最好的一款项链了。您看这上面镶着的玉看上去就像是蔚蓝的海洋,预示着爱情如海洋般宽大、温暖。你看,这里还能打开,里面可以放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小物件,比如男朋友的一根头发、一张小纸条……很多男朋友买这个送女朋友的。”服务员滔滔不绝的给两人介绍。
刘诗瑶瞥了一眼龙胜天,又回头看上面的价格,一看吓一跳,虽说是为白领打造的,但这价格也不便宜,售价要两万多。连忙把项链还给服务员,“谢谢,我们还是先看看其他的东西吧。”说完马上走到另一个柜台。
龙胜天也没多想,直知道刘诗瑶很喜欢这条项链。于是拉过服务员悄悄耳语几句,服务员连连点头。
龙胜天继续跟在刘诗瑶后面,两人又看了一会,龙胜天和刘诗瑶各挑了一条手链和一对耳环。龙胜天结了账。
意外发生了,不知什么风,把龙鸣飞卷到另一座城市。。。
于枫抬头,望了望窗外蓝的过分的天空。
秋天来了。
冷风呼呼地吹过鳞次栉比的矮楼,卷起街道上的落叶,同时还将天空中仅剩的几朵云彩清理干净,像是天际目力不及之处,藏着一台世界最大功率的吸尘器。
冷风丝丝缕缕、防不胜防地,透过门窗的缝隙钻进来,一阵突如其来的冷意顺着于枫的领口溜进去,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刚刚忙的晕头转向的时候出了一身汗,汗湿的衬衫贴在后背上,湿冷的感觉,让于枫越发不舒服。
此时此刻,于枫的对面,抱着他家孩子的,是个英姿飒爽的老太太。
是的,英姿飒爽,这个词是于枫到目前为止,找到的,用来形容这老太太,最为恰当的形容词。
其实老太太也不很老,不到七十吧。一头短发,头发居然还是黑的居多,其中的灰色白色斑驳杂乱,却并不影响对方英气逼人的眉眼。多半个世纪的岁月沉淀,居然都没能改变对方,如同利剑韬光般,隐隐的锋芒。
“扶好他的头。”
相信这世上没有几个父亲,有机会亲自参与自己孩子的接生。于枫绝对是其中罕见的幸运者。
接过那血糊糊、皱巴巴的小东西,于枫感到自己的心脏变成了土地,由于某种即将破土而出的种子,开始战栗和膨胀。他不会自欺欺人地,把这误当成纯粹的喜悦。
整个过程中,老太太都如同久经沙场的大将军一般成竹在胸、运筹帷幄,手法精准麻利,尽管手下只有于枫这枚新兵蛋子。
如果机器猫是一项职业,老太太一定是这一行的翘楚。
小刀子、小剪子——各种型号的,绷带,针线,医用酒精,生理盐水……都从一个看似不起眼的黑色小包里凭空蹦出来。
一项接生婆的工作,居然让老太太做得颇有大将之风。
取出一个木制的长方形盒子,打开,老太太的表情线条,从未有过地柔和,尽管在他人眼中,仍旧是麻木而冷漠,“按照约定,你需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于枫眼中惊疑不定地盯着盒子里的东西,又抬起头来望向老太太。
“放心吧,我们李家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
于枫闻言愣住,一瞬间,已经发生的一切,和即将到来的,可以预见到的一切,都像是被剧组的特效人员蒙上了一层梦幻飘渺的色彩,那种感觉就像是秦桧一脸忧桑地走到你面前,带着无限凄凉地笑意,说他和岳飞其实是相爱相杀,眼角还极为配合地飙下一行清泪。
很快于枫反应过来,被脑子里莫名其妙的想法逗笑了,抬眼望着老太太:“真的吗?”
=======================
门被毫无预兆地打开,冷冽的秋风跌跌撞撞地闯入,紧随其后的是一名身材精壮的中年男子,每一步都稳健有力、蓄势待发,仿佛草丛中窥视着猎物的豹。
卧室床上昏睡着的李欣,头发被汗水浸湿,贴在皮肤上,身上的被子裹得严丝合缝。
一时间,于枫唇线绷成一字,面沉似水地走向门口,将门重新关好。
然而于枫的内心却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镇定。于枫知道,如果真的有老天爷,他老人家一定在嘲笑着自己的装模作样——
一边引颈就戮,一边故意做出这样隐忍不发的姿态,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把自己的尊严当做发霉变质的水果那样,装在粗制滥造的竹篮子里,再用红色的化学合成布料,打上一个蹩脚的蝴蝶结?
于枫知道这样很愚蠢,但他还是想要努力,努力地去死,这样至少不会死的太难看。
男子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于枫,身上隐隐散发的武者气息,把空气里的静默,冷冻出肃杀的冰凌。
于枫心照不宣地抱起孩子,面色平静地跟在男子的后面,仿佛只是像许许多多普通的家长那样,带着孩子去逛逛花园。
低下头,看看手里的孩子,看着他无声无息地躺在自己的怀里,似乎睡的很沉。这让于枫产生了某种错觉,似乎自己背叛了他,背叛了这个小东西对自己的信任。
于枫走出大门,并郑重地、紧紧地关好那扇门,不允许任何一丝寒冷溜进屋子里。
绿色的大门还很新,上面红油漆的门牌数字像是门的眼睛,只是这扇门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见证一场生离死别,绿色廉价的寒酸相,也并没有因此变的庄严。
于是于枫明白了他作为一个文科生,一直没有搞懂的相对论——每一件事物都有自己的时间,或快或慢,或长或短,一些人的沧海桑田,只是一些人的过眼云烟。
而他,将要走向自己时间的终点。
细小的尘埃在缓缓倾泻而下的阳光中,无忧无虑地游动着,于枫知道,自己很快将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以火葬场中一扬飞灰的形式。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承受另一种不太彻底的粉身碎骨。
==============
于兰接到自己哥哥电话的时候,还在学校上课。
对方只是让自己一个小时之后去他家里一趟,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心中不好的预感逐渐增强,于兰决定立刻动身,她不喜欢不安和紧张所带来的那种苦涩味道,也不喜欢等到事发后,再说出“我就知道会这样”的废话。
坐以待毙,从来都不是她的风格。
乘着公交车一路晃到目的地,走路五分钟,又进入到哥哥所住的居民区里,于兰心中稍定。
然而很快,在她前方不远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从高空飞落,砰地砸到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她的哥哥于枫,穿着他最常穿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像是一件摔坏的人偶那样,以诡异而扭曲的姿势,仰面在小区里的石板地上。
尸体上漫反射的各路光线,如常投射到于兰的视网膜上,然而那些没出息的视神经细胞,竟死活不肯接受这些信息,像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连它们也学会了恐惧。
于兰从没有想到过,原来人,也可以像是那些洪水面前的豆腐渣工程一样,如此轻易地崩溃,仿佛无穷无尽的红色液体,从骨骼和肌肉裂痕中,决堤奔涌而出。
那些根植在于兰骨髓里的坚强和力量,似乎也随着那些鲜红的血流失了。于是于兰很丢人,却无法控制地软了双腿,跌坐在地。
随后同样的红色,顺着于兰的两腿之间流了出来。
只是眼下,她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仅仅几秒钟之内,她就同时失去了两个亲人。
与此同时,于枫房间内的大衣柜里,一个婴儿沉沉地睡着。某一条光的河流,从柜门的缝隙间,轻柔地流淌在襁褓的布面上。无数游动着尘埃,前赴后继地奔向那光河的尽头。
燕京的这个秋天,如神兵天降般突如其来,很快,它又将视死如归地毁灭在,由枯木和干叶组成的,名为冬日的废墟里。
该说洛之忆是幸运呢,还是倒霉呢。
燕京,每天都有几十万人进出这个城市,地铁里,上千万人被搬运着辗转于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
数量有时候是个神奇的东西,当它达到了某个特定的程度的时候,就能把利变成义,把杂乱变成有序,把专制变成民主,把低俗变成高尚……还能把一群人,变成一片海——淹没所有的苦与乐、善与恶。
Copyright 2021宝石小说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