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路边已有许多推车的小摊贩。油炸小食的香味弥漫在街头。穿插着小贩的尖声叫卖。这才是属于我的地方。下班回家,途径这条街,总会坐下来,买完麻辣烫或者点几串腰子,就着一瓶啤酒,一天的压力好像都消失了。
“就在这儿停吧”我手忽然指向路边。
“嘶——”安梓矜猛地一踩刹车,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
不要问我为什么在离我家小区一站地的地方下车——安梓矜完全就是玩儿飙车的,开起车来那叫一个快……果然她买保时捷不是单单的为了代步,丫纯粹就是一个飙车暴走族!
“谢谢”我下了车,脚软。
安梓矜礼貌地笑笑:“不用谢。”
可是未见她要走的意思。车窗开着,我跟她莫名其妙地看着彼此。
我本来打算说句晚安的,可是迟迟说不出口。
安梓矜率先打破沉默:“那……我先走了。晚安。”
我不知道是什么勇气鼓舞着我,让我竟然可以开口去挽留,虽然这个挽留听起来有点怪:“我请你……吃碗麻辣烫吧?”
说完我就想抽死我自己,身为屌丝,又怎么不知道这“麻辣烫”背后的故事……
安梓矜有些迟疑,想必是不知道这个中缘由,然而考虑到我们才认识,多多少少还是会有所顾虑。
好半天,安梓矜才应允:“好。等我下。”
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猛地踩一脚油门,保时捷发出“轰轰”的声音,车子一溜烟儿就不见了。
这……是闹哪一出?
转念又一想,既然她已答应,以她的性格,应该不会食言。于是走到熟悉的摊位,先按照我的习惯点了几串烤肉,又点了鸭血、千页豆腐和腐竹。
老板与我是熟识,况且这个摊位正对着我的母校的门儿,打上大学开始,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带着叶弥与一干兄弟在这里吃上几串腰子。满打满算,跟老板认识了已经有六年了。即使工作了,还是改不掉这个习惯。
老板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我一般叫他老周:“刚刚那个开保时捷的姑娘,挺不错的。”老周笑嘻嘻地跟我打趣儿,眼睛贼溜溜地盯着我:“怪不得你能把叶弥这小丫头片子给丢下。”
“嗨”我摆摆手:“哪能啊。我哪有那胆子去得罪叶姑娘。”
顿了顿,我又开口道:“再说了,人家姑娘开保时捷,跟我也没多大关系。吃完以后,各走各的,估计着也没什么联系了。”
说到这里,我忽然有一种失落感。这种感觉淡淡的,但是让人很抑郁。
是啊,安梓矜的确是一个惹人羡慕的女孩子。虽然背景差距可能让她有时会无意间挫伤一下我的自尊心,但是如果能够认识她,哪怕只是笑一笑,都很好……
“我觉着也是”老周把烤好的肉串递给我:“有几只癞蛤蟆能够成功吃到天鹅肉呢……”
我点点头,咬了口肉串。这才发现有什么不对——你说谁是癞蛤蟆呢!但是吃别人的嘴软,即使是我付钱,我也不好开口反驳。不得不说,老周这个肉串烤得还真比腰子好吃哈……
然而手机铃声总是在我享受美食或者一些美好的事情的开端响起——
“喂”我模糊地开口,嘴里嚼着肉串,走到麻辣烫的摊位去等麻辣烫。
“小正啊,妈前几天跟你说的事情……你看是不是考虑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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