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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正面鏖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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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承庆脸色铁青,大声喝道:“攻击!”

巴哈图尔将温波罗扛在肩头上,飞快的跑了回来,将温波罗往地上一扔。自然有人负责处理他。

刘展说道:“按照原定计划行动,务必尽快的压垮他们!”

巴哈图尔兴奋的叫道:“好!”

刘展举起精铁长枪,厉声大喝:“金狼神的子民!黑土部落的命运,就在此一战!金狼神保佑你们。肯定会取得胜利!”

“轧荤山!”

“轧荤山!”

“轧荤山!”

刘家军全军齐声发出疯狂的呐喊。

双方的战士都翻身上马。

战斗,随即展开。

“挞啮啮,”

“呕啮啮

双方的战马都开始催动马蹄。以最快的速度将冲刺提起来。

骑兵作战,必须在最短的范围内,将战马的速度提升到最高,以获得最强大的冲击力。就算不能在第一时间将对方杀死,也要将对方的战马撞死。如果自己的速度不及对方,那么在撞击的时候,就容易处于下风。基本上可以这么认为。一旦速度处于下风。基本上就只有挨

了。

一时间,密集的马蹄声,好像春雷一样响彻了整个草原,就连天空中飞过的鸟儿。在这种沉重的压力,都不得不迅速的避开,以免被误伤。原本密集的骑兵队伍,因为战马的速度不尽相同,很快就从扇形变成了锥形,处于最前面的,往往是最彪悍的骑兵战士。

事实上的确如此。

在黑土联军这边,处于箭头顶端的,正是刘展本人。

而在同罗铁骑这边,处于箭头最顶端的,同样是同罗人的敢死队。

阿史那承庆正面突击是四个千人队,两翼插上各自是两个千人队,这是一个正面突击的攻击阵型。

而刘展的战略部署,是左边一千三百人左右,主力是雷海的游龙骑,辅助的是大月氏轻骑。中间不足大约一千五百人,主力是虎豹骑、狐狼骑、鹰眼和雪尽,还有部分的大月氏轻骑。右边则是足足五千人,主力包括所有的黑土骑兵和所有的苍狼骑。

刘展的战略意图,是守住自己的左路和中路,然后从右路打垮敌人。他将最骁悍的买天部落。安排在自己的右边,就是要打垮同罗铁骑的左翼,然后深深的插入,对同罗铁骑造成致命的打击。

“杀!”

“杀!”

双方的士兵,都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以振奋自己的士气。

战马纷纷将自己的速度提到了最高,闪电般的冲向对方。

“嗖!”

在高速的疾驰中,刘展拉开羽魂弓,抬手就是一箭!

“啪!”

一个同罗铁骑的百夫长中箭,一头撞翻在马下,随即被后面的同伴踩成肉酱。

“嗖!”

刘展抬手又是一箭。

“啪!”

又一个同罗铁骑的百夫长。一头从马背上撞了下来,转眼间就消失在治诣的铁骑洪流当中。

下一刻,刘展收回了羽魂弓。

不是他不想继续放弃,而是没有机会了。

在双方高速的对撞中,他只有机会放两次箭。

这还是羽魂的射程非常远的缘故,好像鹰眼等人,最多只能放一次箭镞,就已经和敌人接触了。

“哗啦哗啦!”

“砰砰砰砰!”

“当当当当!”

“咚咚咚咚!”

很快,双方的前锋,就激情的碰撞到一起。

各种各样的声音爆发出来,所有的声音都混合在一起,就好像是最雄浑的交响乐响起来,震动着整个大草原。处于撞击中间的骑兵,完全失去了听觉,只知道麻木的将自己手中的武器,插向面前的敌人,又或者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对方的武器穿过。

就好像是两股奔腾的洪峰。正面碰撞在一起,爆发出来的,自然是血红色的浪花。双方原本都是箭头形的队伍,这时候箭头完全不见了,好像是深深的吻合到了一起。随后,其余地方的队伍,也陆续开始了撞击。最终,双方的队伍。完全交缠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

刘展带领的中路军,首先面对强大的压力。

他所骑的赤眼乃是汗血宝马,速度最快,一骑绝尘,转眼就杀入了同罗铁骑的中间,周围顿时被密密麻麻的同罗铁骑包围着。他手起枪落,好几个同罗铁骑被他挑落马下。愣是杀出了一条血路,让后面的部队可以冲上来。

刘展身边只有燕云十八骑和雷鸣十八骑、虎豹骑、狐狼骑、鹰眼、雪尽,全部人员加起来,还不足八百人,大月氏轻骑被拦截在后面,无法给刘展提供直接的支援。但是他们面对的,乃是足足四千人的同罗铁骑。没有人畏惧,没有人退缩。只要刘展在。他们就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潮水般的同罗铁骑,屡屡试图将刘展从他的部下中分割出来。擒贼先擒王,他们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既然刘展已经被他们堵在了中路,那就首先收拾了刘展在说。然而,虎豹骑不可能让同罗铁骑的目标得逞。他们宁愿自己付出巨大的牺牲,也要死死挡住刘展的侧翼和

后。

刘展挥舞着精铁长枪,在同罗铁骑中来回的冲杀。胯下的赤眼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带着刘展左冲右突。它的灵性非常高,不但懂得躲避危险,甚至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死死的压住对方的战马。汗血宝马毕竟是汗血宝马,具有一种天生的震慑力,好些同罗铁骑的战马,居然被赤眼吓得不敢上前。

精铁长枪蜻蜓点水一样的飞快点过,夺取一个个敌人的性命。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同罗铁骑,都是敢死队中的敢死队,勇士中的勇士。他们发疯似的向刘展冲过去,哪怕身体过过不去,也要将手中的武器狠狠的掷向刘展。顷刻间,天空中全部都是旋转的各色武器,给刘展带来了巨大的危机。

幸好,虎豹骑和狐狼骑都不是混饭吃的。他们在阻挡同罗铁骑进攻的时候,充分利用了自身的协作优势。他们将刘展,还有鹰眼包围在中间,让他们有安心放箭的机会。在这样的混战中,暗箭往往是最危险的,比三个敌人一起包抄上来还柴亿验。

“嗖嗖嗖嘻!”

事实上的确如此。鹰眼的箭镞不断的呼啸而出。带走一个同罗骑兵的性命。

突然间,刘展将精铁长枪放下,然后迅速的摘下羽魂。

他发现了同罗铁骑的千夫长。那个同罗铁骑的千夫长,距离刘展大约在两百五十步左右。这样的距离。鹰眼无法有效的杀伤对方,所以,那个。千夫长也就没有特别的掩藏自己。

刘展弯弓搭箭。瞄准了对方。

弦至满月,然后轻轻一松手。

“嗖!”

铁骨箭呼啸而去。

“啪!”

那个同罗铁骑的千夫长,猝不及防,被铁骨箭射中了小腹,身体顿时剧烈的摇晃起来。他在马背上痛苦的挣扎一会儿。最后无力的栽倒在马下。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不过肯定是失去战斗力了。这个千夫长的倒下,在旁边的同罗铁骑中,造成了小小的混乱,对同罗铁骑的士气,也是不小的打击。

被刘展射中的千夫长名叫葛坤,也是阿史那承庆的心腹。当时,阿史那承庆刚好要对葛坤吩咐事情,尚未靠近葛坤的身边,突然发现他中箭倒地,不禁大吃一惊,急忙躲藏到了部下的后面。他想象不到,在刘展的队伍里。居然还有这样的箭术高手,竟然在这么远的距离上,射中了目标。幸好,他没有靠近葛坤,否则,对方这一箭,肯定是冲着他来了。

“嗖”。

阿史那承庆还没有来得及寻找射箭的人,突然间。他感觉到耳边箭镞呼啸,他急忙下意识的一低头,随即听到耳边箭镞呼啸而过,跟着后面的千夫长耿纳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多,鲜血飞溅到了阿史那承庆的脸上。当阿史那承庆回头的时候,发现耿纳已经倒在了马下,一只脚还挂在马镫里,满脸的惊愕,眼睛睁得大大的,显然是死不瞑目。

“怎么会这样?”

阿史那承庆情不自禁的倒吸一口冷气,下意识的看着四周,生怕又有箭镞袭来。

转眼间就有两个千夫长被射杀,阿史那承庆的惊骇,可想而知。但是,惊骇归惊骇。在惊骇之余,阿史那承庆还要找出罪魁祸首来,彻底的消灭掉,才能解心头之恨。

他躲藏在部下后面细心的观察,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很快发现,危险的箭镞乃是来自自己的左前方。在射死了两个千夫长以后,对方并没有停止放箭。片刻之后,自己的百夫长,居然连续被射死了好几个!终于,从一个细小的角度,阿史那承庆发现了对方的弓箭手。

“利集!”

“该死的!”

“怎么又是他!”

阿史那承庆简直要暴走了!

这个刘展,到底是什么人啊?怎么这么难缠?

他又急又怒,想要做出一些调整,立刻消除刘展的威胁,可是却遗憾的发现,他无论怎么调整,都无法躲避刘展的箭镞。现在的刘展,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弓箭手,专门暗杀同罗铁骑的百夫长。更该死的是。阿史那承庆忽然痛苦的发现,同罗钦骑头盔上的帽缨,给了刘展最明显不过的射杀目标。

千夫长的帽缨是紫色的。

百夫长的帽缨是青色的。

十夫长的帽缨是白色的。

现在刘展射杀的,正是那些可怜的百夫长。

在游牧民族的骑兵编成里面,百夫长是最关键的一环。由于涉及到部落的利益均衡。千夫长的任命,往往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大部分被选拔出来的千夫长,战斗力都不是最强的。在战斗中,千夫长也从来不会冲到最前线去。

但是百夫长不同。百夫长是纯粹的作战单位,是最看重战斗力的。百夫长唯一的指标,就是杀敌的数量。只要你杀死的敌人足够多,就能够排除一切的阻力。成为百夫长。可以这么说,百夫长乃是游牧民族骑兵的骨干,是骨干的骨干。他们的大量被射杀,将严重的影响到部队的战斗力。

“杀了利展!”

“杀了刘展!”

“杀了刘展!”

阿史那承庆不敢想象,任凭刘展继续肆虐下去的后果。在参与进攻刘展的同罗铁骑中。百夫长的人数,也不过是四十人。要是这四十人都被刘展射杀掉,那么战斗就根本不用继续了。他一方面下令由十夫长随时接替百夫长指挥,一方面调集精锐,首先要刘展干掉再说。

“滇罗!”

“贝迭戈!

“你俩集中全力,干掉刘展!”

阿史那承庆大声吆喝着自己身边的两个千夫长。

滇罗和贝迭戈接令,急忙调集自己麾下的精锐,加入到围攻刘展的队列。

然而,遗憾的是,阿史那承庆的算盘是不错的,只要干掉了刘展,的确一了百了。可是,能不能执行,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事实上,刘展从来不是单枪匹马作战的,他身边的八百多人,就是他最好的壁垒,最好的碉堡。想要杀到刘展的身边,首先要将这八百人杀掉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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