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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专科学校(1 / 1)

东汉末创立的鸿都门学;南朝的史学、文学、儒学和玄学;唐宋明三代分别创办的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都是属于培养某种专业人才的专科学校。它们的教师、教材、教法、生徒及管理制度等都有比较完备的规定。此外,还有两种专门研究神学、玄学的唐代咒禁学、崇玄学,是属于特殊的专科学校。咒禁学习“除妖术”,以咒禁驱邪,迷信神仙方士。此类荒诞邪说,过去为私人宣讲,唐朝政府正式设科教学,并设博士一人,教授生徒。唐朝统治者十分重视玄学。因为唐代皇家姓李氏,自附会老子李耳之后,认李耳为始祖,因而对老子的玄学特别推崇。高宗仪凤三年,诏定老子的《道德经》为上经,令天下贡举人皆须兼通。玄宗开元二十九年诏立崇玄学两京置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百人,专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天宝二年,改崇玄学为崇贤馆,博士升为学士,助教升为直学士。

中国古代的贵族学校如东汉的四姓小侯学,唐朝的弘文馆、崇文馆宋代的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明朝的宗学,清代的旗学、宗学,都是属于这一类型。

宋朝的宗学是专为皇族子孙开设的贵族学校。此学在宋初由诸王附设在王宫里面,属私立性质,由王室聘请儒师教8~?4岁的皇族儿童。每日诵习童个生字。宋徽宗崇宁三年,分别在南京、西京设立两敦宗院,置大小学教授人,专教皇族子弟,称为“宗学”,并改私立为公立。大观三年,在宗学毕业的生徒共有的人。皇帝对这些毕业生甚为优待,特许不经考试,便可赐第授官。宋高宗绍兴十四年,又于临安设立宗学,专教南宫北宅之子孙,后来隶属于宗正寺,规定生徒百名,其中大学生笱名,小学生名,职事各赂名。置博士、学谕掌管教务。同宗学情形相似的诸王宫学、内小学,也是贵胄子弟学校。此外,宋朝中央政府在京都设立的普通国立小学也属于中央官学范围内。

中央医学内部有明确的学科,即医、针、按摩和咒禁四科。医科又详分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拔火罐等疗法)五科。设博士1人医学助教人医师1人,学生生人。以《本草》、《甲乙经》、《脉经》为基本学习内容。体疗科学习堵年;疮肿科与少小科学习年耳目口齿科与角法科学习年。针科设博士人助教人,针师师人,学生生人。学习《素问》、《黄帝针经》、《明堂脉诀》、《神针》等,使学生掌握人体经脉孔穴之道,辨别浮沉涩滑之候,以针灸手术治疗疾病。当时针的种类已经很多了,有专门研究人体内部各种疾病。学习消息导引之法,治疗风寒暑湿饥饱劳逸及损伤折跌等病,此外也兼习骨科。咒禁科设博士人咒禁师科人,学生生人,学习使用咒禁迷信手段,驱逐邪恶病痛。学生膳食均由学校供给。考试制度极为严格,每月终由本科博士考,每季由太医令丞考,每年终由太常丞总试。学习期满并通过毕业考试的学生,待遇与国子监所辖学生相同。此外,还有兽医学,附设于太仆寺,教授治疗牲畜疾病的知识和技术,考试合格者,补为兽医。药学与药园设在一处,教学生识别各种药物,掌握药材的种植、收采、贮存、制造等技术,教学与劳动相结合。

宋代医学设置较早,中间变化很多。宋初隶太常寺,神宗时改隶提举判局,徽宗崇宁年间(1102~?106归入国子监,大观四年四年(1并入太医局。南宋孝宗时,废太医局留医学科,光宗时又恢复太医局。宋代医学分方脉科、针科、疡科三科目。细分为大方脉(内科)、眼科、口齿咽喉科、风科、疮肿兼折伤科、产科、小方脉(儿科)等。教授由翰林医官、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担任。学生共啤⒋人规模比唐代有所扩大。学习内容方脉科教材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论》、《龙树论》、《千金翼方》为小经。此外各科另加该科的专著如大方脉加学《伤寒论》等。针、疡两科去《脉经》,增三部针灸经。宋时,曾修订《新修本草》;《素问》等医学名著也有新的注本和校订本,这些也是医学的学习用书。宋太宗时,编辑了《太平圣惠方》;后来据此书选编了《圣惠选方》作为教材。宋代医学为了进行直观教学,采用图解、教具,如《伯景三十六种脉法图》、“针灸铜人”等。还仿唐制,开辟药园。学生毕业考试分三场:第一场为普通考试,问三经大义五道,三科皆得受试;第二场方脉科试脉证运气大义各二道;针、疡二科试小经、大经各三道;第三场按各科性质,分别假定治病法三道。学生毕业后,或参加科举,或直接授职成绩最佳者成为高尚医药师,其余或任本学博士正录,或委为外府、州医学教授。

中国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最早创置于北宋仁宗庆历三年,不久即废。神宗时王安石针对当时教育文武异事,培养出来的人只能治人事而不知武事的弊害力主士之所学应文武并重不论其才之大小,都要学习武事。不仅把武学列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而且要严其选、高其选。熙宁五年其选。,枢密院上言请复武学。神宗同意王安石的主张,下诏建武学于武成王庙,由兵部尚书韩缜掌管学务。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学生限额限额人,入学资格有小臣、门荫子弟及庶民,学校供给食宿。学习诸家兵法、弓矢骑射等术,历代用兵成败的经验教训,前世忠义之节足以为训者等等。有愿意学习操练阵队的,量给兵伍,任其演习。学习期限Q年,期满考试及格者授与官职,不及格者留学吡年再试。1

北宋末年徽宗崇宁年间,还曾令地方诸州设置武学。主考选州贡法,仿儒学制,宣和二年(1120)罢废。南宋时期,武学为历代皇帝所重视,南渡后高宗绍兴十六年(1146),重视武学,置弟子员百人。高宗赵构还提出“习兵马稍知书则不负教养”的主张。绍兴二十六年。绍兴,诏武学博士Р员,以文臣有出身或通过武举高选的人充任。并置学谕高员,由武举人担任。

北宋元丰七年(1084),刊“算经十书”于秘书省供学生学习。其中《孙子》、《五曹》、《缉古》、《海岛》系赵彦若校定。宋徽宗崇宁三年?11,设置算学,隶太史局。入学分命官、庶人两种。学生官、人,较唐代规模大。教学内容与唐制无多大变化。以《九章》、《周髀》及假设疑数为算问仍兼《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算法并历算、三式,天文书等为本科。本科之外,还要占一小经或一大经。毕业考试及待遇,均与太学同。

宋代地方行政区划为路、州(府、军、监)、县三级。每一路管辖若干州或若干府、军、监;每一州(府、军、监)各管辖若干县。州治常设,府、军、监则为特殊设置。但地方官学只有州(府、军、监)学和县学两级。宋代地方官学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开始设立,诏诸州府军监立学,学者200人以上允许设置县学。徽宗崇宁元年(1120)撤销限制,所有州县一律置学。学生名额没有详细规定,只在崇宁三年(1104)明确:“增县学子弟员,大县50人、中县40人、小县30人”。各学教官称教授,州学2人、县学1人。教授之选,初由本路使者选派属员或聘请地方的宿学名儒充当。熙宁六年(1073),诏诸路学官委中书门下选差。权力归于朝廷,由于遴选严格,至神宗元丰元年(1078),州府学官只有53员,诸路唯大郡有设,军监未尽置。哲宗元佑元年(1086),诏齐、庐、宿、常等州各置教授1员,自此列郡各置教官。州县地方学校的教学内容为“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掌其课试之事,而纠正不如规者”。与汉唐以来的地方儒学别无二致。

宋代地方官学在学校管理方面有其特点:

一、设置主管地方教育的行政官员。置各路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政,每年前往各州县巡视一次,考查教师之优劣及学生的勤惰。南宋或设专员或由明文规定地方长官兼任提举学事。

二、实行“三舍法”。三舍法本系王安石熙宁变法改革太学的措施,决定太学为上舍、内舍、外舍,在一定年制及条件下,外舍生得升入内舍;内舍生得升入上舍。最后经过考试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哲宗元符二年(1099)通令诸州行“三舍法”,考选、升补,悉如太学。崇宁元年(1102)规定由县学生选考升入州学,由州学生可贡入太学,每年许上舍1人,内舍2人。

三、划拨学田,保障经费。仁宗即位初即诏赐兖州学田。神宗熙宁四年(1071)诏诸州给田10顷以赡士。宋代地方官学发达,还表现在地方官员重视兴学,宋人文集里常有州县建学的碑记,范仲淹甚至在自家宅基地兴建苏州州学,可见地方兴学之盛。同时有若干地区的少数民族纷纷请建番学。此一时期开始,有邻国遣士到中国地方官学学习的记载。

注:本文的古代专科学校名词定义,引自互联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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