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炮兵在1870~1871年普法战争的阴影下进入了廿世纪。对于战术家来说,那场战争中有关于如何部署运用新一代加农炮的教训多得学不完;对武器专家来说,胜利者在野战炮兵科技上整整领先战败者一个世代的事实,引发了接下来长达五十年的武器竞赛。当死亡贩子与军火商人们在这场武器竞赛中大发利市的时候,战术家们却得面对一个接着一个的新问题,他们才刚刚在普法战争的教训与炮兵科技基础上发展出新的战术观念,却马上发现他们的想法已经追不上科技的进展。虽然在这段期间世界上的其它地方──那些远离西欧文明中心的远方──战火仍然持续,也为新武器、新战术提供了许多线索与经验,但真正「该如何运用新一代火炮」这个问题,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还是没有定论。
从廿世纪末的「后见之明」看来,普法战争中激烈的炮兵战斗根本就是一场在科技上完全不对等的竞赛,普鲁士军所使用的后膛装填火炮无论在射程上、准确性上,更重要的在引信可靠度上都远远超越他们的竞争对手,法军的前膛装填火炮。一门标准80公厘口径四磅普鲁士军野战炮的炮手们,可以将炮弹投射到3,800公尺之外,并且确信他们的炮弹会开花;相对的他们的法国对手们使用口径86.5公厘的四磅野战炮,最远可把炮弹射击到3,150公尺之外──但只有在1,400~1,600及2,650~2,950两个射程范围炮弹的引信才能正常作用,当法军炮手们将炮弹射击到其它距离的时候,他们通常会惊讶地发现他们射出了一颗大铁球──一颗价格太贵、重量不足的空心铁球。
法军炮兵科技低落的弱点被普鲁士军炮兵强大的组织能力更进一步地凸显,在色当会战中普鲁士军的五个步兵军可以同时集中90门以上的火炮组成一个「大炮兵连」──甚至可以排成一列在一个炮兵指挥官指挥下战斗。甚至在色当会战的关键时刻,普鲁士军一次将540门火炮──全德军火炮的80%──集结成一个「大炮兵连」进行战斗。
但当谈到步兵武器时,普法两军的科技优势就逆转了。法军的步枪无论在机械可靠性上、在弹道的平伸上、在射程上都远远的优于普鲁士的追希式撞针步枪,而在实际的战场上处处可以见到的景象是,普鲁士步兵在法军步兵的火力下寸步难行,而当法军步兵获得了几门野战炮在近距离用榴散弹支持时,对普鲁士步兵完全就是一场灾难。
面对这样的问题,普鲁士军将困境拆解成两个部份来解决。首先是是「炮兵决斗」阶段,既然普军炮兵射程远较法军来得远、引信也更可靠,因此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在远处将法军炮兵阵地撕成碎片;接着进入「近接战斗」阶段──在消灭了法军炮兵之后,「大炮兵连」随即打散成个别的炮连、炮队甚至是一门一门的单炮,直接推到火在线用直接射击支持步兵前进。这样的「近接战斗」常常要花极高的代价,尤其是当普军炮兵还没有完全歼灭法军炮兵,却又急着前进支援步兵战斗的时候。
军事史学家与战役准则学者很快地在普法战争的经验上重新组织起他们的学说,而1870年两国间在科技上的不平衡不是被遗忘,就是被列在书籍最后面的参考数据中。享受了1871年到1914年间四十多年和平的欧洲军人们在这场把整个欧洲权力平衡上下翻转一圈的战争中学到了两个重要的教训:第一是「野战炮兵火力必须集中」,要尽可能地在一个区域中集中最大量的火炮,并且置于单一的指挥官指挥之下;第二是「在战斗开始前必须先消灭敌人的炮兵」,两支部队间的战斗必须以炮兵决斗拉开序幕。
「两阶段炮兵战斗」最重要的支持者、普法战争的炮兵老兵,德国的Hohenlohe-Ingelfingen亲王在1880年代发表了下列的文字,强烈地指出虽然火炮的射程不断增加,但是炮兵战斗的本质与1870年并没有不同:
炮兵战斗的性质与之前并没有不同,只是炮兵决斗时的距离增加了。现在在炮兵决斗阶段我军需要在距离敌军5,000公尺的时候开火,虽然效率会下降,但是我军炮兵还是要开火来吸引敌人炮兵的注意力,藉此来阻止敌人炮兵阻碍我军步兵前进。…接着指挥官会决定何处是真正要发动攻击的地点。当指挥官下达决心时,炮兵部队必须前进到敌人榴散弹最大射程边缘附近(大约3,500公尺),然后用他们的炮弹取得最大的战果。炮兵部队必须在指挥官下定决心后尽快地向前推进,而这个时刻也就是我军从与敌军间决定性炮兵决斗脱离的时候,而为了达成这样的运动,我军炮兵必须以梯次跃进的方式前进,在前进时不但不可以停止开火,也要善用一切的地形地貌来掩护。如果敌军炮兵在这样的炮兵决斗中沉寂下来,这就是指挥官发起步兵攻击的时刻…也就是说步兵会在30分钟后攻击到敌人的阵地──步兵们会在我军炮兵掩护下前进1,500到2,000公尺──而这段期间敌人步兵将会受到我军榴散弹无情的打击。
每个国家对于普法战争的经验有着不同的结论,大部分的炮兵们都在教训中学到了必须尊重步兵步枪的威力,因此反对将炮兵将火炮推到敌人步枪的射程范围内。德军对于炮兵人员的死伤比较不那么计较,反而把让步兵孤独地放在火线下去承受敌人步枪子弹这件事情看得比较严重。「这必需成为炮兵的信仰与坚持」在德军的准则中写道「我们的步兵绝对不可以没有炮兵的支持,也就是说在决定性的时刻,炮兵官兵们必须有觉悟去直接面对敌人步兵强烈的火力」。
各国炮兵们观念上的差异并非那样的巨大,「大炮兵连」与「炮兵决斗」很快地变成欧陆强权们炮兵准则中的两大支柱。在德国,1876年版本的炮兵准则中明白地列出了这两点,同时该时代的炮兵理论家们也不断地在各式各样的出版物中重复这样的观点;在法国,这样的观念立刻写入了战后第一本的野战教范中;在奥匈帝国,这样的观点成为1878年版炮兵军官手册的核心。在当时的欧陆强权中,只有帝俄丝毫不受到普鲁士胜利的影响,仍然采取老方法来发展他们的炮兵战术。
「大炮兵连」与「炮兵决斗」的观念不但影响了各国的准则与战术家们的著作,同时也让各国陆军重组了他们的炮兵组织。由6到8门野战炮组成的炮连──传统上认为这是最大的炮兵战术单位──开始与其它的炮连组成更大的战术单位。不管是在法国被称为「炮兵群」还是在德国被称为「炮兵师」,这些由2、3、4个炮连组成的单位很快地不再像前辈一样享有「独立番号」、「特殊单位名称」的尊荣,而是被无聊地以系列的数字命名,最后甚至连独立的数字番号都没有,直接用上级的步兵单位番号为自己的番号。
德国是最早开始尝试将炮兵单位从「连」扩大到「营」的国家,接着他们又更进一步式着将两个营组成一个团,然后将两个团组成一个旅,并且以炮兵旅作为一个步兵军的建制单位。从部队人事的角度,德军的做法提供了资深炮兵军官更多、更高的职务;而从战术的角度来看,现在军长不仅可以指派一个军官去指挥所有的火炮,更可以将手上两个炮兵团直接配属给步兵师以提供火力支持。
虽然《陆军炮兵编装表》与《战术准则》的作者消化了普法战争中各式各样的教训,但值此同时科学家、工程师与发明家们仍然持续不断地在炮兵科技上提升火炮性能。冶金学上的发展意味着更轻巧的火炮可以发射更大的弹丸,火yao上的突破让射程更远也让敌人更难发现火炮的位置,弹匣式炮弹的发明──将推进药放置在一个金属罐子里并且与弹头结合──加上炮膛机构的改进,让发射速度提升了三到四倍之多。
集合了上述各项发明创新的武器被称为「速射炮」。比先前的火炮轻上至少70公斤,速射炮同样地在由六匹挽马牵引的条件下,比前一代的火炮更具有机动力。速射炮的口径比前一代野战炮小(由原本的87公厘下降到75公厘),但是射程却大幅增加(由原本的4,000公尺上下增加到5,000至8,000公尺)。前一代的野战炮每分钟可以发射两发,速射炮每分钟则可以发射六到七发炮弹。
在弹种选择上速射炮的首选是榴散弹──在十九世纪初发明但是直到十九世纪末才成为一种可靠的弹药。弹头由一层薄薄的金属包覆,里面塞满着8到10公克重的金属弹丸与些许的火yao,榴散弹可以在敌人头上数公尺处爆裂,像一支超大散弹枪一样,向敌军步兵撒出一片金属弹雨。榴散弹所使用的定时引信是一根简陋的引火索,炮手可以利用剪短引信长度的方式来控制榴散弹爆炸的时间。
速射炮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在欧陆每一个强权的炮兵营区之内──无论是购买新武器还是把原本的火炮修改成为速射炮──但是要让战术家们发展出可以与这种划时代武器相匹配的观念与战术却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速射炮的长射程与榴散弹的威力让步兵更难以接近敌人,而在步兵发起攻击前有效地消灭敌人炮兵变成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在此同时,速射炮的高爆弹射程比榴散弹射程多出1,500到3,000公尺的这个事实意味着,只要炮兵愿意放弃他们最有效的杀伤武器,然后愿意花费大量的高爆弹,他们还是有机会可以解决任何已知位置的敌军炮兵单位。
但是问题来了,在普法战争中双方使用的大部分是黑色火yao,在射击时会产生大量的烟雾──不但会暴露阵地的位置,持续发射后的浓烟也会干扰后续的射击,对目标观测、测距、射击修正与损害评估都有严重影响,而当火炮的集中程度愈高,影响就愈严重。但随着无烟火yao的普及,再多的火炮集中也不会影响到观测作业,更不要说要发现敌人炮兵阵地位置有多么困难。因此当廿世纪到来时,「集中大量炮兵」变得更容易,而要进行「炮兵决斗」则变得更困难。
没有任何一场战争的教训在瞬息万变的科技发展中可以成为永远不变的真理。当欧洲各国陆军正大量投资在速射炮的时候,设计家们又在埋首设计下一代火炮。当火炮已经够小、够轻,而在冶金学、化学、弹药设计甚至装填机构上都难有大幅突破的时候,改良火炮的复进机构是大幅提升火炮性能最好的选择。
从中世纪开始利用火炮摧毁城堡起,直到廿世纪开始的时候,影响火炮发射速度的不是如何更快地把炮弹放到火炮中,而是牛顿第三运动定律。每一次火炮发射都会让整门炮退离原本的位置,这也意味着如果任何炮手想要修正弹着的话,不仅要花费力气把火炮推回原本的位置,更要想办法让火炮尽可能地恢复到原本的姿态,而这些费力的工作远比装填火炮需要更多的时间。
从1880年代起发明家们就开始设计出各式各样复杂的机构,以吸收火炮后座力,而早期可以吸收后座力的火炮不是太大,就是太小。大型的火炮如舰炮或要塞炮可以装置又大又重的缓冲机构来吸收后座力,而小型火炮可以利用弹簧、金属片甚至利用炮手们的体重让炮架停留在固定的位置上。但对野战炮兵来说,就算把重量减到最小,在大口径火炮上有用的装置也无法由马匹拖曳进行野战机动,而在可以有效吸收后座力的最大口径的小口径火炮,也无法将4公斤重的炮弹射到35,00公尺之外。
不过解决吸收后座力的问题不过就是需要时间罢了,既然在那个时代汽车与飞行器都已经发明出来了,各国的发明家不约而同地开始试图解决野战炮的后座力问题。德国的HeinrichEhrhardt在1896年提供了他所设计的速射炮给德军,在俄国Pulitov也提供了帝俄陆军另外一种设计,而真正超越时代的产品出现在1897年。在德军开始接收新型77公厘口径速射炮的一年之后,法国陆军开始接收一种由一位后勤军官所设计的新型75公厘口径速射炮。
当德国人夸耀着自己新型的77公厘速射炮每分钟可以发射8发6.85公斤重炮弹时,法国的新型火炮每分钟可以发射30发7.2公斤炮弹。在完美的「长行程复进系统」协助下,法国1897型速射炮在弹重更重、射速更高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完美演出。更重要的是,虽然射击速度是如此之快、后座力是如此猛烈,整门火炮在持续射击下几乎不会产生位移,因此炮手可以轻易地在每一次射击间,调整射击诸元以修正弹着点。
在精心保密下,欧陆各国强权直到1901年之前都不知道法军已经获得了这样惊人的武器。法国缜密地计划了各式各样的欺敌活动,甚至故意在媒体上发布假消息,指称新型野战炮是采用「短行程复进系统」,让德军深信他们正采用了世界最先进的科技。直到法军在中国战场上使用1897型速射炮来对付义和团时,德军才恍然大悟自己与潜在的敌人间差距已不可以道里计。
在中国战场上,一个「半连」的法军与两门1897速射炮开始攻击一个由2000名拳民防守的村落。首先法军推进到距离村落1,500公尺处,两门速射炮以交叉前进的方式──当一门前进时另外一门射击掩护──前进到距离村落600公尺的地方。接着两门速射炮停止前进,以最大射速掩护该半连法军进行次刀冲锋。义和团的拳民们在这样压倒性的火力下完全没有抵抗能力,在仅有一名受伤的情况下法军轻易地占领了村落。
在法国的「75小姐」威名远播下,欧洲各国──俄罗斯、丹麦、瑞典、挪威、葡萄牙、瑞士、荷兰甚至美国──都在恐惧下拼命地想办法弄到同级的产品。只有英国自外于这股疯狂潮流中,因为在英军的观念中口径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们采用了83.8公厘口径的18磅速射炮,每分钟也可发射20发以上。
而巴尔干、拉丁美洲与亚洲的政府也掀起了一场军备竞赛,想尽办法在他们的邻居获得速射炮前,付出大笔经费取得这种革命性的武器。在这场速射炮军备竞赛中唯一的输家是德国陆军,当1905年到来的时候德军野战炮兵的武器性能不仅在面对他们北边邻居时显得过时,甚至连克鲁柏公司与Ehhardt公司外销到海外的武器也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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