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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狼嚎(1 / 2)



我是一条狼,在过去的十年来,我一直不断的这样提醒着自己。我让自己凶狠,我让自己残忍,我让自己为求目的不择手段。因为,我是一条狼。

狼,是一种高傲的生物,正如同高傲的我。狼,独来独往,孤单而潇洒,这也正好是我所向往的。

自从老师他们七骑士去世以后,我已经受够感情的伤了。当一条无情的狼,傲然于这世间,不要再去理会他们告诉我那所谓的爱和勇气,专注于追求力量与剑术的巅峰,这才是成为一名强者应该走的道路。我执著于成为强者,因为幼儿时的经历很明确地告诉我,只有强者,才有资格存货在这个世界上。

感情,对于一意孤行踏上强者之路的我来说,太沉重了。

至今,我仍然不能忘怀差不多十年以前得知老师他们去世的那一天,我的心曾经如何的紧揪着,我的人曾经如何的空虚着。过去我所依赖着,爱着的一切,都在那一天永远的离开了我。我以前所坚信的骑士的信条——爱与勇气——堕落了。那些并不是成为强者的要素,否则老师他们就不会死,我也不会因此而痛苦!我不需要爱!我不需要感情!

只要摒弃那些没有用的感情,成为一条狼,我就不会再有痛苦了。是吗?

“大概是吧,可惜,我不能。”我讥笑着,不为别人,只是笑着自己的天真。我能够完全的摒弃感情吗?可以的话,那么我又怎么何须在意丝美茜的身份呢,我又怎么回辗转反侧,只为了那个挥之不去的娇弱倩影呢?

痛苦吗?还不算,大概因为我还不算是爱她吧?但是烦恼一点都不少,狼的发qing期啊,还真是一段恼人的岁月。可是,当这种朦胧的好感逐渐转变为那种名叫“爱情”的情感的时候,我还能如此潇洒的告诉自己,她是敌人,我可以杀了她吗?

或许……我不敢设想,甚至在现在这个阶段,我已经舍不得伤害这个让我魂不守舍的人儿了。

我,恋爱了么?

我苦笑着摇摇头。我,英俊的狼,一名洛丹伦的雇佣兵,曾经排名第二的被称为最有前途的年轻杀手。杀人,浪荡江湖,继续杀人,直到有一天被人所杀。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能够恋爱吗?甚至连感情也被我认为是太沉重的东西,那感情之中最让人难以割舍的爱情,我又如何能拥有?爱,与我应该是无缘的。我今天晚上应该是一时冲动而已,我不能够惹上这种乱我心神的情感,我惹不起。

这个,是我不得不作的抉择啊。

突然,我有点羡慕起老大来。同样曾经是一名杀手,现在同样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雇佣兵,同样的,我们都有一个“狼”的外号。他是野狼,真真正正的一匹无所牵挂的野狼。他拿得起,也同样放得下。他能够毫不犹豫的拿起手上的剑刺穿对方的喉咙,只要他有这样做的理由。他,才是名副其实的狼。所以,无论是在杀手界的排名,还是在四大剑手中的排名,我永远都只能在他的后面。我没有他的洒脱,我没有他的潇洒。

他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高高的个子,瘦瘦的,有着细长得夸张的四肢,用的也是一柄又窄又长的黑铁剑。他的面容并不俊美,长长的嘴脸,面无半两肉用来形容他最适合不过,事实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当我终于留意上他的容貌的时候我还一度以为这身价不菲的绝顶杀手居然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家伙。据说他小时候的确是营养不良,当然,这并不影响他在杀手届受青睐的程度。

野狼.高尔,在杀手界是绝对的传奇。

听说他出道的时候不过是十五岁,跟老四一样的年纪,但名气却大得多。那时候,在第二次兽人战争之后不久,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每一天都有新的势力崛起,每一天都有肮脏的斗争。而这种斗争,虽然不是战场上的血肉横飞,却依然血腥非常,明争暗斗陆续不断。行贿、收买、暗杀,各种卑劣的手段层出不穷。而不用我说了,老大当时候正是为哪些新兴领主杀人掠货的佼佼者。出道一年,他已经成功的刺杀了二十名男爵、三名侯爵还有一位公爵。大大小小一百多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的。这样的成绩,让那时候也是风光一时的“猎人”也自愧不如。平均三天就完成一次任务,这样的速度更是前无古人。

没有人知道他的武艺是哪里来的,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出生,父母是谁。他的过去犹如一个迷团,谁也看不清,谁也瞧不透。

出色的成绩再加上谜一般的过去,野狼.高尔的名字迅速传了开来,在之后的十年一直独领风骚,谁也不能望其项背。在大陆内战的时候洛丹伦联盟面对着当时的哈拉蒂姆如潮水一般的攻势无可奈何,节节败退。野狼.高尔的名字不止一次在联盟朝议的时候被提起。不少人认为只要雇佣这名从未失手的刺客干掉对方的主将,那意气风发的大陆名将克里.怀特,就能从容的挽回劣势,最终取得胜利。

到底头儿跟老大是不是在那个年代结缘的,老大又是否因为失败了而变得对头儿服服帖帖,这些就不得而知了。总之,千万不要在老大面前提起这些事儿,要是你还想保住项上人头的话。

但是有一点我倒是挺怀疑的,老大经常会在遇到头儿的时候喃喃自语:“要是再给我一次机会,要是我能再一次出手的话……”

他最引人注目的,并不是他的身材,虽然他那副枯枝一般的皮囊也够特别的了。但是你一遇见到他的时候,你会注意的,只会是他那双眼,我是说,当他以杀手的身份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那将会是一双冰冷的眼睛,没有一点温度。魔女露斯娅的血红眼睛冷酷之中还带着仇恨的执著,而他的,是完全没有感情的,只要那时候他的身份是杀手。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们还不是雇佣兵。他要刺杀一个人,正好是我的一名同伴。杀手之间是没有友情可言的,我并不在乎我的同伴遭受攻击,我只是冷冷地旁观着,而老大,也没有在意我的存在。那是第一次,我如此真实的感受到死亡的恐惧——就在那一刻,他的剑利索地穿过那个人的喉咙,而他无情的眼睛,却定定地看着我。

他没有出手,否则我绝对没有机会像现在一样活着。而我也没有出手,我也庆幸如此。他在杀人之前已经意识到我才是最大的威胁,打一开始他拔剑,出剑,杀人,他的双眼没有离开过我。一旦我有什么动静,第一个被刺穿喉咙的,说不定就是我。

在他身为杀手时候无情的双眼里面,我可以最清晰的感受得到死亡的气息。老四的绰号是“死神的巨镰”,而他有时候心情好的时候会笑着说自己是老大的巨镰,因为,当老大化身为杀手以后,他,就是死神的代言人。

任何时候,我对此都毫无怀疑。毕竟,这位老大的的确确一手掌握着对手的生死。除了头儿以外,还没有哪个他想杀的人能够依旧活着。要不是野狼这个名字已经够确切的形容这老大了,“死神”这个绰号倒是不错。

虽说老大杀人的时候辣手无情,又快又狠,而且无所不用其极,但他确实是一条汉子。只要他答应过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反悔。有人质疑这一点是否不符合他“狼”的个性,其实那不过是他看不见狼也有固执的一面。他狠辣,但决不阴鹫;他不择手段的杀人,但从来不利用人们的善良。不伪善,但决不吝啬一般的仁慈;不胡乱杀人,但决不对目标手软。

这个,就是野狼.高尔。

奇怪,为什么今天会无端地想起老大来了?我记得,在这之前我一直在想得也不过是自己的事情而已,我只是在想,我不能再为情所困了,我不能恋爱,虽然现在我觉得这种感觉是在不算坏。仅此而已,或许我羡慕老大的真无情,或许我向往老大的的真洒脱,但现在却的确不是该想他的时候。在某种意义上说,我跟他应该算是敌对的,毕竟在杀掉魔女以前,头儿等人也算是我刺杀的目标。对于自己的敌人怀有好感是致命的,就像现在,我小心翼翼的不敢让自己的好感在进一步发展,担心这好感的对象迟早会根据我的预感变成我的猎杀目标。

是吗?丝美茜?肯定点告诉我,你不是那个命中注定要死在我剑下的女王,你的名字并没有被冠上那个该诅咒的姓氏“嘉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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