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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好通情达理的公主啊(1 / 1)



(一)首先声明:本文只是叙述,作者在联系《新客家人》的“出版”的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丝毫没有对《起点书屋》不满的意思,敬请读者千万不要误会。

(二)本书原名《客家人》,因书名已有人使用,为避免无谓的纠纷,在意图“出版”时,首先改名为《新客家人》。因为当时书只写到150节,远未完成,最佳的选择当然是找一份报纸连载,连载有3个好处:

1是逼自己一定要写下去,

2是先拿到一些稿费再说,

3是报纸的读者群很大,评论对继续提高有好处。

(三)托人找作协的老前辈请教,答复是报刊长期连载一部作品的可能性非常少,不现实,最快捷的办法是自己出钱出版。可是我知道有不少朋友,自己出版之后,屋里摆满了书,自销根本不可能,最后哭笑不得。有人说:“你对自己的作品为什么那么没有信心呢?”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是作者通常都没有销售渠道,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问题。我对自己的作品当然有信心,相信等我死了之后,这本《新客家人》会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不过,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估计总是过高的。

(四)又有朋友提出,不如先在网上发表,有三个好处:1是请读者客观地评价。2是网络有联系出版的渠道,3是如果报刊或出版社有兴趣,不必先附稿件送审,请上网自己看,决定要用再投稿,省了许多麻烦。考虑到先牺牲150节,不是大问题,续后的不牺牲,就可以了。因此,决定采纳这一建议,重点当然是注重社会评价,钱肯定是考虑的因素之一,不过不是主要考虑的地方。

(五)这样,我就来到了起点。一上到起点,我对表格式的目录结构很满意。对上传图片功能就很不满意。不过,凡事不能要求十全十美。可是我被告知,必须申请VIP,于是花了五十大元,成为VIP作家,成本很低。后来被告知:写书不要钱,看书才要钱。这五十元就花得有点冤枉:因为我不打算参考或模仿别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写书当然要积累,几十年看书的积累已经消化了,先用完再说。

(六)可是,选择什么样的签约模式就很困惑。来到人家的地盘,自然要遵守人家制定的游戏规则。其中,关于签约的规定如下:

“关于签约作品的稿酬资助

1、作者选择非签约级授权在起点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2、作者选择签约级授权在起点发表作品,起点按照与作者的相关协议进行稿酬资助。不同的签约级作品拥有不同的稿酬资助标准,目前起点作者最高电子稿酬收入可达千字百元以上。

3、签约作品经起点代理成功,获实体出版机会,作者除网络版稿酬外还可再获得实体出版稿费,起点现已出版各类书系四十余部。”

显然,不签约是白干的,签约起码既有稿酬,又有出版机会,何乐而不为?

不过,天下那有免费的早餐?你一分钱未到手,先把版权拱手让给人家,如果以后被告知:1,不得另行投稿。2,暂不办理出版事宜。3,给你稿费每千字1分钱,你上哪告去?汤加丽的故事提醒人们不要随便签约。我们都是成年人,签了约,可是要面对法律责任的。

是呀,上面没有列出“最低稿酬”啊。当“买东西”时,“最低价”通常都是可疑的。“卖东西”呢?“最高价”则是可疑的。

(七)在《专区使用必读》中,规定如下:

“为了尊重作者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切身利益,请您在授权我站发表或转载时,务必以单一选择方式作出对您的作品版权作如下说明:

1)专属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保证此稿件系首发于“起点”及“起点”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同意协会作为此稿件版权的独家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保证不再将此稿件投给其他出版社媒体,有关此稿件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起点全权代理。起点承诺将对专属作者进行重点介绍并推荐,组织针对有实力作者的专题讨论和分析评价,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此作品。

2)驻站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我同意“起点”及“起点”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发表此稿件,并承诺主动在起点站上进行作品更新。未经起点或本人同意,其他出版媒体一律不得转载。一旦传统出版媒体(杂志、出版社)决定刊用,请起点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出版媒体的直接投稿。

3)授权作品: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合法人,此作品授权“起点”及“起点”所属合作的网站和媒体交流发表,未经作者本人同意,起点不可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其它出版媒体也一律不得转载。”

也许我个人的理解水平很低,我理解为:专属作品=放弃版权,驻站作品=放弃稿费,保留版权和委托起点联系出版的权利,授权作品=放弃委托起点联系出版的权利。

所以,我选择了驻站作品的授权方式。

(八)现在我有意出版《新客家人》的第一册,才发现自己的理解出了问题,因为遇到了死循环:

当申请出版委托时,答复是:“请先申请VIP,我送交出版社审核的作品必须是VIP作品。如果还有疑问,请加我QQ”。这时我就开始嘀咕了,“那我这个起点VIP作家的身份算什么东西呢?”

那就申请VIP吧,答复是:“第一册不是已经全部在公众版发布完毕了吗?没有后续更新,签约也就没有意义了”。把我气坏了,第二册第三册不是第一册的后续更新吗?第三册我可是天天更新的呢!

没有办法,在人家的屋檐下,不能不低头。于是我再发短讯,请教授权出版的办法。答复是“在QQ中谈”。我没有QQ,555

没有办法,申请一个QQ吧。在QQ里,还是不得要领。

只要告诉我,“驻站作品如何才能授权起点帮忙联系出版事宜”就行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不为驻站作品联系出版事宜”,我也就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请先交多少钱。”我也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但出版的收益全归本站”,我还是死心了。

如果答复是:“本站联系出版事宜,出版的收益50%归本站”,我这就可以表态:“同意。”超出50%,我不同意。为什么呢?这对独力负责全书写作的作者不公道。

(九)我登陆起点,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为了对读者友好,我先上传了两册,然后第三册每天更新1节。

结果令我大吃一惊,到今天为止,总浏览人次1549,第一册点击4721,推荐88。第二册点击2892,推荐81。第三册点击13811,推荐377。不对啊,这三册书各有千秋,不应该相差这么远啊。唯一的解释,是起点的读者,喜欢前瞻,不喜欢后顾。

平均一个浏览人次,获推荐0.35票,需要点击13.8次。为什么会这样呢?请一位朋友进入起点看我的书,才发现了秘密:“看书不要钱,不过很快就要重新登陆。”这可以理解,商业运作的网站,虽然有免费的早餐,添点麻烦,让吃上瘾的读者交钱,不算过份。

(十)做人自然要有始有终。我单方面承诺上传150节,看来是要白干了。“出版”的愿望虽然落了空,这150节还是会上传完的。不过以后的就不能这样干了,看来要另谋出路才行。

当然牺牲总有个限度,不能全部牺牲,那样谁都没有积极性。可是这样就有点对不起,这几十天来,始终忠实地支持我的读者了。这样吧,以后要改变这个策略,等出版了书,获利之后,再继续上传第151节以后的部份,请读者原谅哟。

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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